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 |
潼卫医罚 〔2024〕23号 |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公示信息不完全等案 | 医疗卫生 | 1.人员及其资质情况公示信息不完全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 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11/04 | 警告;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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