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可免费享受以下健康管理服务。
二、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眼病主要高危因素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检查眼外观,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和出生缺陷筛查。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和五官保健指导。提醒家长及时接种疫苗。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辖区服务机构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眼病主要高危因素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眼外观及光照反应检查、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眼保健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服务机构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月龄时,共7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眼保健、耳及听力保健、中医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证,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3~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服务机构进行,集居儿童医务人员可到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 预防伤害、口腔保健、耳及听力保健、眼保健等健康指导。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 3 岁、4 岁、5 岁、6 岁时每年进行一次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证,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Ⅱ类、Ⅲ类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服务机构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四、服务要求
首次建档需要提供父母身份信息、已办理户口本的儿童需提供儿童户口信息;已建档儿童提供《母子健康手册》。
五、服务流程
六、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81656632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cqt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