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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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2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区卫生健康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八五”普法等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庆市潼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潼南区创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50余篇,用好“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抓好常态化学习,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学习新思想 建设新潼南 强国伴我行”知识竞赛,完成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单位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内部层级审核,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个人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机构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行政处罚,由委法制审计科组织牵头开展法制审核,报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会集体讨论后按程序实施处罚,全年共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录入行政检查信息1513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监督。三是聘请律师担任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四是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废止规范性文件2项,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提升依法执业水平一是高压监管,持续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卫生健康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55件;对17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评估,建立分类执法档案;完成“双随机”、专项行动、川渝毗邻地区联合普法执法,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9件;二是以赛促练,执法支队在首届遂潼铜医疗卫生领域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三等奖成绩;1人入选川渝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专家库,1人入选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师资库,1人获评2023年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称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获全区第5名。三是创新执法,建立“智慧卫监”监管系统,分批将监管对象执业行为接入视频监控范围,提高监管质效。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全渝通办”“跨省通办”运行,配合落实“一窗综办”改革,诊所实行备案制。全年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2644件,网上办理率100%,行政许可案卷获全区案卷评查第1名。二是强化调研指导,真招实策助企纾困。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地调研500余次,指导85家诊所、4家民营医院、115家村卫生室完成环境提档升级,建成“美丽诊所”68家,为拟开办诊所提供布局设计、政策解读等“事前服务”。三是助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全流程落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覆盖全区所有助产机构,全区共办结1002件,其中院端受理841件,院端受理率83.9%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优化完善区、镇、村三级24小时应急响应的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化解医疗纠纷15件。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处理信访342件,综合满意率达90.6%。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协管服务单位在辖区开展普法工作50余次,宣传200余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四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7次,制作说理式文书27件,被市区级主流媒体采纳及报道20余次。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干部法治素养建设、全民普法等重点工作,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控风险。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年终述法。三是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纳入委属单位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年工作督查及综合目标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律专业人才,法律法规宣传力量薄弱,直接影响了卫健系统法律法规落实、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环境下,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机制、备案机制等,对卫生健康事中事后监管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四、2024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4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盯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高标准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二)提升卫生健康法治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繁杂疑难案件论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才能。

(三)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效能。持续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等专项监督任务。

(四)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动部分审批事项进行串并联审批改造或向部门间内部工作流程转化。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和行政职权事项标准化应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促进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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