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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2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区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卫生计生工作技术规范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3.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8.贯彻执行现有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9.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10.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13.完善卫生和计生工作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指导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4.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和计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15.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16.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17.承担潼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科室,包括5个下属机构(药管站、爱卫办、献血办、流管所、核算中心),2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区级医院和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财政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是监督执法局、疾控中心、精卫中心、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0个职能科室,包括5个下属机构(药管站、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无偿献血服务站、卫生健康人生档案中心、核算中心),2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区级医院和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财政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是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疾控中心、精卫中心、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支总计102,301.06万元,支出总计102,301.0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6,886.19万元、增长19.7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及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94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70.96万元,占30.87%;事业收入68,696.41万元,占67.39%;其他收入1,775.15万元,占1.74%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2,59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1.60万元,占84.17%;项目支出14,656.27万元,占15.83%。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13.38万元,较上年增加5,25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医院、中医院建设工程款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47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2.89万元,增长51.03%。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74.75万元,增幅181.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门诊诊医技楼建设项目5000万元、乡村医生振兴专项经费9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362万元、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8万元、2018年妇幼能力建设市级补助资金98万元、2018年重大公卫妇幼健康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48万元、公共应急专项资金10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18万元、中医药市级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1574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治疗费及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资金114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39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91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76万元、离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资金2588.55万元、健康扶贫医疗资金20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16.1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8.06万元,增长27.65%。主要原因是中央建设投资增加1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19.92万元,增幅134.15%。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安排中央建设资金1亿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投入人均增加5元等原因产生的差异。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万元,占0.76%,同年初预算一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4.36万元,占1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2.0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相关的工作项目,如健康扶贫兜底救助、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标准提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47.07万元,占87.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6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项建设专项经费及增资调资经费;住房保障支出514.69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7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年初预算只有总额无明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5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0.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5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以前及当年的月考核经费。公用经费1,109.5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9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更加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报销程序,三公经费减少等。

本部门2018年度结转(余)5,554.83万元,较上年增加5,254.83万元,主要是人民医院、中医院结转了项目工程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共计10.8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9.19万元,减幅为63.97%、比上年支出数减少8.59万元,减幅为44.2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更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接待事项减少,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主要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更加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过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事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4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66万元,比2017年减少34.29万元,降低16.57%,主要原因是去年有笔专项业务费增加了专用材料费这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0台(套),全是医疗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6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印刷服务费、委托业务费、装修修建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808.6719万元。对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198.18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强化资金使用者的绩效意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甄选的重要标准,实行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相结合,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指标体系。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计生奖励、特别扶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绩效目标总体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4.8567万元,执行数为1678.5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发放奖励扶助9629人,发放金额1140.648万元;二是独生子女伤残实际发放人数536人,发放金额424.788万元;三是手术并发症资格实际发放294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镇街存在对象死亡而没有及时退出的现象;二是镇村两级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事后的监督力度,工作机制要做到常态化,做到应扶尽扶、应退尽退,既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又要保证国家的专项资金不被流失;二是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对镇街的年终目标考核。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项目

主管部门

卫计委

实施单位

各相关承办单位

资金总额(万元)

1684.8567

项目性质(常年或一次)

常年

项目起始时间

2018.0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18.12.31

项目概况

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专项补助

立项依据

渝财社〔2017132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励扶助人员、特别扶助人员

10211

质量指标

完成任务任务率,实际扶助10165

99.55%

时效指标

按救助要求时点拨付

奖扶一年一次,9月底;特扶一年两次,3月底、9月底

完成任务时限

2018年底

成本指标

实际扶助对象资金

1678.536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实行生活救助

长期

社会效益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发放9629人,特别扶助救助536人,共扶助10165

长期

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

长期

可持续影响

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逐年提高,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计生民生政策满意率

90%

3、本单位以部门为主体开展了对计生奖扶特扶的绩效评价。绩效报告详见附件。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565555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31,470.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68,696.41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他收入

1,775.15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9.9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6,414.79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383.1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1,942.51

本年支出合计

92,597.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4,089.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358.5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13.38

合计

102,301.06

合计

102,301.06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101,942.51

31,470.96

68,696.41

1,775.1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200.00

200.00

2011008

引进人才费用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9.94

2,654.37

1,945.5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120.21

2,174.64

1,945.5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04

15.0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13.04

904.79

1,408.2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9.14

341.70

387.44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062.99

913.11

149.89

20808

抚恤

21.87

21.87

2080801

死亡抚恤

19.98

19.9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1.89

1.8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5,759.43

28,101.90

65,882.39

1,775.15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846.50

846.50

2100101

行政运行

494.60

494.60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351.90

351.90

21002

公立医院

62,468.75

11,814.72

49,286.38

1,367.65

2100201

综合医院

41,152.53

6,384.53

33,782.68

985.32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21,316.22

5,430.19

15,503.70

382.33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613.21

5,609.71

16,596.01

407.5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2,111.31

650.40

1,410.90

50.02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20,404.90

4,862.31

15,185.11

357.48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97.00

97.00

21004

公共卫生

4,405.43

4,405.43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

6.00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52.39

52.39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825.55

3,825.55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482.08

482.08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9.41

29.41

21006

中医药

48.00

48.00

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48.00

48.00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366.86

2,366.86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928.82

1,928.82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38.04

438.0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77.00

677.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39

26.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81

434.8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6

13.86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94

201.94

21013

医疗救助

200.00

20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00.00

200.00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3.00

3.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00

3.00

210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83.13

514.69

868.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83.13

514.69

868.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83.13

514.69

868.44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92,597.86

77,941.60

14,656.2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200.00

200.00

2011008

引进人才费用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9.94

4,142.08

457.8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120.21

4,120.2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04

15.0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13.04

2,313.0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9.14

729.14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062.99

1,062.99

20808

抚恤

21.87

21.87

2080801

死亡抚恤

19.98

19.9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1.89

1.8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6,414.78

72,416.39

13,998.40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846.50

791.85

54.65

2100101

行政运行

494.60

494.60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351.90

297.25

54.65

21002

公立医院

55,389.80

50,868.64

4,521.17

2100201

综合医院

35,798.15

35,329.76

468.39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19,591.65

15,538.88

4,052.78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23.51

20,026.51

97.0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1,983.38

1,983.38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8,043.13

18,043.13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97.00

97.00

21004

公共卫生

4,577.43

52.39

4,525.04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

6.00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52.39

52.39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825.55

3,825.55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607.08

607.08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76.41

76.41

21006

中医药

48.00

48.00

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48.00

48.00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418.86

2,418.86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957.82

1,957.82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61.04

461.0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77.00

677.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39

26.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81

434.8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6

13.86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94

201.94

21013

医疗救助

200.00

20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00.00

200.00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3.00

3.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00

3.00

210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83.13

1,383.1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83.13

1,383.1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83.13

1,383.13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1,470.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36

2,654.3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847.07

22,847.07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4.69

514.69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1,470.96

本年支出合计

26,216.13

26,216.1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0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554.83

5,554.8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0.00

基本支出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554.83

5,554.83

合计

31,770.96

合计

31,770.96

31,770.96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6,216.13

11,559.86

14,656.2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0

200.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200.00

200.00

2011008

引进人才费用

200.00

2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54.37

2,196.51

457.8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174.64

2,174.6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04

15.0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04.79

904.7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41.70

341.7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13.11

913.11

20808

抚恤

21.87

21.87

2080801

死亡抚恤

19.98

19.9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1.89

1.89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7.86

457.8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847.07

8,848.67

13,998.40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846.50

791.85

54.65

2100101

行政运行

494.60

494.60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351.90

297.25

54.65

21002

公立医院

6,335.89

1,814.72

4,521.17

2100201

综合医院

1,852.92

1,384.53

468.39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4,482.97

430.19

4,052.78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09.71

5,512.71

97.00

2100301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650.40

650.4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4,862.31

4,862.31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97.00

97.00

21004

公共卫生

4,577.43

52.39

4,525.04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

6.00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52.39

52.39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825.55

3,825.55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607.08

607.08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76.41

76.41

21006

中医药

48.00

48.00

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48.00

48.00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418.86

2,418.86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957.82

1,957.82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61.04

461.0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77.00

677.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6.39

26.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81

434.8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6

13.86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1.94

201.94

21013

医疗救助

200.00

20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00.00

200.00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3.00

3.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00

3.00

210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0.68

2,130.6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14.69

514.6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14.69

514.6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4.69

514.69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132.7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9.52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297.20

30201

办公费

18.6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380.96

30202

印刷费

6.2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78.57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6

伙食补助费

1.55

30204

手续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7

绩效工资

2,669.66

30205

水费

1.80

31006

大型修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904.79

30206

电费

34.55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41.70

30207

邮电费

13.69

31008

物资储备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75.01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8.06

30211

差旅费

88.5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113

住房公积金

514.6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114

医疗费

13.86

30213

维修(护)费

4.9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6.65

30214

租赁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17.63

30215

会议费

0.04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1

离休费

15.04

30216

培训费

0.16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4.5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238.13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4

抚恤金

19.98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05

生活补助

695.61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410.47

31204

费用补贴

30307

医疗费补助

581.42

30227

委托业务费

0.12

31205

利息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211.41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0.64

30229

福利费

19.95

399

其他支出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1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5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5.24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75

39999

其他支出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人员经费合计

10,450.34

公用经费合计

1,109.52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计划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计划委员会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

公开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决算数

一、“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172.66

(一)支出合计

30.00

10.81

(一)行政单位

172.66

1.因公出国(境)费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00

6.31

1)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6.31

(一)车辆数合计(辆)

39.00

3.公务接待费

18.00

4.50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1)国内接待费

18.00

4.50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00

其中:外事接待费

3.机要通信用车

1.00

2)国(境)外接待费

4.应急保障用车

36.00

(二)相关统计数

5.执法执勤用车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8.其他用车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00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51.00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35.00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40.0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454.00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领域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补助项目是中央或地方财政设立的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的专项补助。根据国家及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奖扶、特扶专项补助项目绩效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重庆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市与区县分担比例的通知》(渝财社2017132号)文件,从2017年起,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按82比例承担,市级资金与区财政按55的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专项补助。奖励扶助补助标准为:独生子或者双女户/独生女/农村四级残已满60周岁人员,每人每年1080/1560/6720元,其中:中央为768/768/768,市级为156/369/2976元,区级为156/369/2976元;特别扶助补助标准为:残疾家庭/死亡家庭/农村四级残未满60周岁人员,每人每年6720/8400/6720元,其中:中央为3360/4320/0,市级为1680/2040/3360元,区级为1680/2040/3360元。手术并发症补助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人每年4800/3600/2400,其中:中央为3840/2880/1920元,市级为480/360/240元,区级为480/360/240元。

2.享受补助人员由各镇街核实上报,区卫健委核查。资金分配、拨付严格遵守绩效管理和三重一大规定要求提交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二、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情况

    1)收入情况

    2018年度奖扶、特扶总资金1684.8567万元,其中:奖

    励扶助资金1139.976万元(中央补助资金754万元、市级196万元、区级189.976元)、特别扶助资金544.880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64万元、市级121万元、区级159.8807万元),专项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人员专项补助。

    2)资金使用情况

    专帐核算管理。截止201812月奖扶、特扶项目资

    金已经拨付1678.5367万元,包括中央和市级资金补助1335万元,区级资金343.5367万元。其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项目中央和市级资金已经全部使用。

    3)结余

    结余6.32万元。

      2.无其他情况说明,严格按财政资金管理核算。

      (二)评价组织实施程序

      1.评价工作组织架构及审批流程。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惠民惠农奖扶特扶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成四个小组对22个镇街自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核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达到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晓、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领,家发科负责,财务科配合,按照渝卫家庭发﹝201566号、渝卫家庭发﹝2015314号文件的要求,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政策条件、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农村商业银行凭名册打卡发放)、发放的时间(奖扶一年一次,9月底;特扶一年两次,3月底、9月底),按四权分离流程打卡发放。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拨付管理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批拨付流程规范。

      2.项目基础数据和信息采集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的专项资金按资格确认的人数,根据渝财社2017308号、〔2017309号、〔2018130号、〔2017131号文件,由市级分两批拨付,再由区财政配套。资格确认的人数新增的按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办理的流程进行确认,历史的数据按年审的流程进行确认。2018年,全区确认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目标人数为9670人,实际发放9629人,发放金额1140.648万元,有41人未发放到位,其原因是:12人死亡,6人奖扶转特扶,14人购买养老保险,7人隐瞒子女出生,2人未年审暂停发放;2018年资格确认的独生子女伤残(含农村四级残)死亡目标人数541人,实际发放人数536人,发放金额424.788万元,5人未发放到位,原因是:5人于20173月前死亡;手术并发症资格确认人数296人,实际发放294人,死亡2人。资格确定目标人群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绩效评价结果综合分析

      (一)绩效评分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分。

      1.项目目标得分10分。项目立项10分,根据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0577号)和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244号)文件精神,遵照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关于制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潼卫计发2018316号)精神,目标设立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2.项目管理得分27.18分。其中:

      1))资金管理18.18分。其中:一是到位率得5.88分,总资金1684.856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018万元、市级317万元、区级349.8567万元),实际到位情况1678.5367万元,到位率99.62%;二是到位及时性得4.5分,市级资金文件201712月收到,区级资金分配文件20182月正式出文;三是制度建设得7.8分,制定有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制定,于201812月修改出台。

      2)组织实施监督与评价得分9分,项目完结后年度终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整体工作较好。

      3.项目执行得分57分。其中:

      1)项目产出48分。一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逐年提高,二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见面率(在家)达到100%,三是计划生育家庭家庭医生的签约率(在家且有意愿)达到100%

      2)社会效益9分,群众对计生民生政策满意率达90%以上。

      ()评价过程的其他事项说明

      全区22个镇街,奖扶特扶资金专项治理301个村(居),共调查核实奖扶、特扶对象户10211人,农村商业银行卡10000余张。

      ()综合分析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得到了全面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问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得到全面的实施,缓解了他们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助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在奖扶、特扶资格确认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有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镇街存在对象死亡而没有及时退出的现象,但对象亲属已主动向纪检部门交待并将资金退回国库。

      2.镇村两级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加强。

      五、对策与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事后的监督力度,工作机制要做到常态化,做到应扶尽扶、应退尽退,既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又要保证国家的专项资金不被流失。

      2.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对镇街的年终目标考核。

      六、其他事项无。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613

      潼南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奖扶、特扶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级指标

      指标解释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项目立项

      10

      项目目标

      10


      10

      各项目目标设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到位率6

      6

      项目资金足额下达情况,到位率100%



      27

      资金管理

      18

      到位及时性6

      4

      区县在接到市级提前下达项目资金的30日内及时下达项目资金。


      项目管理




      制度建设8

      8

      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制定和下达情况。区卫计委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及时下发各项目单位,要求按规定执行。




      组织实施

      9

      监督与评价10

      9


      开展了项目监督与评价工作,会计核算完整性、准确性。


      项目执行

      57

      项目产出

      48

      项目产出50

      48

      项目活动开展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达到绩效目标和指标要求。项目产出达到预期效果。个别镇街有对象死亡而没有及时退出的行为,镇村两级人员的业务能力亟待加强。


      社会效益

      9

      满意度10

      9

      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总分

      94


      94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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