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宝龙镇龙湾村等6个乡村为第一批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宝龙镇龙湾村等6个乡村为第一批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潼文旅发〔2020〕42号)要求,经各村(社区)自愿申报、镇(街)初审推荐、专家现场评审、区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复审认定,宝龙镇龙湾村等6个乡村达到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标准,拟批准为第一批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7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反映。联系人:杨秀源,联系电话:023-44559773。
附件:第一批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第一批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宝龙镇:龙湾村
双江镇:五里社区
柏梓镇:郭坡村
塘坝镇:金山村
玉溪镇:青石村
崇龛镇:明月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