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
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广泛调查、专家论证和严格审核,现将潼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本名录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个类别,共计753处。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区文物安全。
附件:潼南区第四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名录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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