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文化旅游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和《潼南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潼南府办发〔2023〕25号)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党组集中学习。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的核心,坚持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常态化,现已安排理论学习18次、领导班子讲党课7次。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书记带头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29岁的生命为何如此壮美》,撰写《关于有效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水平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材料7篇,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职工全面学习。组织重点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7本书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干部网络培训、公务员法治培训、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治培训、2023年文化执法网络培训,积极参与2023年度潼南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谈感想、谈体会,共计60余次,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增加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举措,全面依法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着力健全管理制度。我委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区文化旅游委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工作程序》等管理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二是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潼南府办〔2021〕49号)和《关于调整潼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潼南府办〔2023〕23号)文件要求,我委始终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对我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委属发文的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及时报送,促进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扎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多年来一直聘请重庆法洋律师事务所谭兴平律师作为文化旅游委法律顾问,协助我委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我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监督、信访接待、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行政行为环节施行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各类决策措施符合法治要求。四是积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规定配备了执法服装、购买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及时更新执法文书;以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执法队员线上全员执法培训、线下重点行业培训,还分别在网络文化、出版、网吧、旅游、文物等执法领域进行了“以案代训”,并全员通过相关考核,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业务水平;组织骨干执法队员参加重庆市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积极参加全市、全区文化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已连续三年荣获全区“优秀”);努力塑造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五是严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说明来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处罚前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程序的案件,还书面告知听证的权利,其中对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和较大数额以上罚款的重大案件须经我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案审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执行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文执〔2011〕23号)和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版)》的通知(渝文旅规〔2019〕11号)文件,促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了《文化综合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文化综合市场执法人员名库》,每次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抽查文化综合市场原则上不低于所有市场主体的20%,随机检查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地创新了文化综合市场管理方式,提高了监管效能,激发了市场活力。六是努力推进执法改革。积极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将我委涉及的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对歌舞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等4件行政执法事项赋权镇(街)执法,并就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工作规程等进行对接和培训;积极推进镇街“执法监管一件事”,认真梳理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涉及的执法事项目录,并配合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了“执法监管一件事”,提升了联合执法效力。七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告知制,依法公开了《潼南文学艺术奖评选办法(暂行)》《重庆市潼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确保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高效便民。
(四)广泛宣传,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专题活动宣传为抓手,积极开展和参加全区2023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2”防灾减灾日、“6·4”世界环境主题宣传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渝州行”等专题活动,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体育法》等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以“法治宣传五进”为载体,依托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免费开放阵地,依托网吧、歌厅、影院、书店、景区等市场主体,依托全民艺术普及、“潼城潼阅”、“非遗进校园”服务品牌,充分运用文艺作品、全民阅读、应急广播、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区文化馆在区安委办指导下创演的小品《守护》获得重庆市第八届“安全伴我行”安全文艺创作比赛二等奖,并多次到广场、工厂等地演出,让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以行业法律法规培训为契机,每季度组织全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召开一次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并邀请法律、消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专家进行培训,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场所人员参加部文旅市场通APP安全生产在线培训、通过网上平台参与消防知识学习和答题,积极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参加全区消防安全技能“赛马比拼”展示活动、全市消防安全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场所完善和执行“两单两卡”、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积极组织重点经营场所实现“安全监管小程序”全覆盖,确保我区文化综合市场经营者能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四是以多渠道宣传为平台,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橱窗、告示栏、公告栏、LED显示屏、电子字幕游走屏、提示牌、海报等形式,共张贴宣传标语900余幅、LED显示屏宣传20000余次、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面向职工、面向群众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把法治教育贯穿于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加强执法,净化文化综合市场环境。一是开展市场整治。结合“扫黄打非·新风”“扫黄打非·正道”集中行动,加强对A级景区、旅游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企业、书(报)刊店、电影院等各类文化综合市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坚持以重大隐患除险清患工作为主线,以火灾防控、危岩地灾、委外作业、防汛抗旱、高层建筑、燃气油气整治、重大节假日安全稳定等工作为重点,努力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今年以来,全委共约谈文化综合市场100余家次,检查文旅体行业单位场所101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48处,整改248处,受理举报12件,立案20件,结案26件(当场处罚6件),限期责令改正9家(次),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行政罚款11.4万元,没收物品236件。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向区领导汇报与争取支持力度,加强与宣传部、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的沟通协作,先后开展了校园及考场周边文化综合市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出版物与版权市场、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引导14家娱乐场所主动关停373块互动屏幕,暂未发现相关有害出版物、有害学习类APP流入校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旅游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一是确保责任明确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单位的开支项目,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三是强化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网上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党风廉政,树立法治建设清廉形象。一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二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缺乏法治专责机构和人才。我委未单独设置政策法规科,同时也无在编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导致法制审核工作无专业人员把关,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依法执法保障能力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编制明显不足。文化综合执法除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之外,还承担意识形态安全和“扫黄打非”相关事务,工作任务繁重。现现有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6人,从事一线执法人员较少。受人员的限制,突击式、点对点式的检查较多,且检查的周期较长,很难形成较严密的监管态势,无法对市场特别是边远镇村市场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
(三)普法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在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上主要还是停留在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上,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宣传方式,还不能全面提高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还存在实用主义的认识,与自己有关的法律法规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律法规少学或者不学。
四、2024年工作主要安排
202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委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增强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责任。
(二)深入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体育法》等文化、旅游、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我委公共文体服务阵地优势,大力开展具有文旅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深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平台,定期公布违法经营主体失信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失信惩戒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规范自由裁量权,继续坚持执法与指导、监督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四是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五是加强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资格证考试等工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