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区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常态化推进学习教育。一是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形成“党组领学、职工跟学、个人自学”三级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带头交流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及《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学习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二是学用结合见行见效。将法治学习与业务实践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深挖数据质量风险点,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核查,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和政绩观教育,组织全局职工学习“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专题课程,通过讲授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加强正面引导,编制《统计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资料汇编》,推动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展统计诚信诚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
(二)聚焦“人财”保障,助力法治建设新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统计重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指导落实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保证经费到位,把统计法治建设经费列入2025年度单位预算,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法治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配齐配强专业力量,通过公开招录引进统计专业人员1名,充实基层统计队伍;选派5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4人顺利通过,合格率达80%,着力打造专业化、梯队化高素质统计人才队伍。
(三)着眼风险化解,加强重大决策审查。续聘专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律参谋”和“风险防火墙”的专业作用,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切实防范化解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四)紧扣执法普法,提升法治宣传质效。聚焦数据波动异常领域,全年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3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1家,责令改正1家。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核心节点,通过开展送法入企、设置宣传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在全区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全年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册,覆盖受众逾千人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立足源头治理,有效管控数据质量。印发《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潼统〔2025〕11号),健全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以专项整治“回头看”为抓手,围绕数据生产全流程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调查单位入退库审核标准,年内清退不合规单位30家。对工业、投资、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500余次,实现统计数据可核查、可追溯,有效防范数据生产环节漏洞。
二、2025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抓好统筹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做到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全员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走深走实。
(二)抓牢“关键少数”,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主动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汇报提请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抓实依法治统,提升履职质效。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督促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定期带队深入企业项目一线走访调研,现场指导规范统计行为、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体制机制、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事项。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运行、高效推进。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统计基础与源头数据质量仍需持续巩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调查对象在原始记录规范、电子台账应用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数据生产的源头规范性和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统计监督贯通协作的实践深度有待拓展。虽然建立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但在具体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常态化、实质性合作举措和案例尚显不足,协同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覆盖面与震慑力有待加强。全年“双随机”执法检查数量有限,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个案较少,在实现执法检查常态化、扩大覆盖范围、强化以案释法、提升法治整体威慑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及目标举措
(一)深化理论武装,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严格执行《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切实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强化法治宣教,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入户入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全链条、各环节,不断提升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扩大覆盖范围,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数据管控,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坚实防线。进一步压紧压实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影响数据质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合力。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在具体项目、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督导或专项检查。深化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机制,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交叉核验,提升发现异常和风险线索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