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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1

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潼南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多次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督促各有关单位学法用法。以统计督察整改为抓手,督促区级各部门、各镇街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三是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干部职工会14次,组织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四是丰富手段确保学习成效。通过“渝快政”机关群发送“统计四学”100余期,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法律法规自学。

(二)加强工作保障,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重庆市潼南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内容,定期召开统计普法工作会议,研究并指导落实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落实规章制度,保证经费到位。把统计法治建设经费列入2023年度单位预算,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法治培训等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三)不断凝聚合力,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一是进一步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印发《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潼统〔20234号),明确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统计人员有关责任,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和任务分工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加大数据核查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融合。印发《潼南区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有效促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丰富普法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摆摊设点”、拉横幅、数字广播、举办书法展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册。二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全年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期,进一步树立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统、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和自觉意识。三积极推进统计普法进企业。向全区“四上”企业发放《告知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四是开展统计违法警示教育。组织全区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传达学习统计违法案件通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五)强化数据核查,提升统计执法执纪效能。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普法一并宣传,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二是着力提升专项治理行动效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照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书面查询与现场核查方式,积极开展源头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关于印发潼南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常双随机联席办〔20232号)要求,积极同区住房城乡建委沟通协调,顺利完成了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达到了实施一次行动、完成多项工作的目标。四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后备力量选拔与培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参与执法检查实践。2023年有1人通过了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队伍得到充实。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全区统计事业发展重要工作来推动。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会等形式,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严格督促落实,提高统计法治水平。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树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督促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增强法纪观念,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统计衔接不足

对于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数据,绝大部分仅能通过程序查询、书面查询等方式从逻辑上、纸质材料上加强审核,实地核查频率较低,统计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既要做专业统计,又要做执法检查,精力有限,将统计执法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二)统计监督未与其他监督方式形成有效合力

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筹衔接不足,未建立融汇贯通的长效机制,未形成有效合力。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业务培训、法治专题讲座、统计法进党校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月、“9.20”、“12·4”和“12·8”等关键时点,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

(三)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深化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鼓励支持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市级统计执法培训和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丰富和积累统计执法经验,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办案技能。

(五)进一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企业统计信用承诺活动,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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