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抓手,不断完善统计体制,着力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根据《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要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通过集中导学、个人自学、以考促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召开党组会1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8次、干部职工学习会13次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等精神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QQ、微信等客户端传送“统计四学”142期,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法律法规自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2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
2.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召开潼南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潼南区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局机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全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升统计能力素质。
3. 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重庆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编发统计法治微视频,以及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举措,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区统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履行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领了9个行政权力清单、4个行政奖励事项、4个行政处罚事项和1个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事项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和一站式服务等要求。二是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动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与区人社局、区文旅委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2.深入开展普法,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一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培训。建立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长效机制,将统计法列入区管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全年受教育达50余人。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释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增强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意识。2022年,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统计负责人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2次,受教育约50余人。三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力度,结合年报会、专业培训会等会议,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条款,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人员的守法自觉性。四是利用“三月法制月”“12•4”“12•8”等重要时点,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讲解统计法律部法规知识,普及群众600余人。
3.狠抓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各镇街、有关部门召开动员会,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再次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资料准备等迎检工作。二是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通过开展自查,全区上下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各单位主动查找问题,及时上报自查台账和自查情况报告,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基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科室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由局办公室联合统计执法监督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局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等相关人员培训学习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相关内容,提高政策认识水平。
4.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统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全区统计执法方案,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着力提升统计抗干扰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填报台账。三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并公布区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名单4人,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对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同步谋划。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局党组书记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推动法律顾问每月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深入推进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学法,并结合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业务会议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不断增强统计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水平。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中心组学习常规学习内容,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责任担当,当好廉政标杆。支持统计执法人员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执纪监督力量不足。缺少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缺乏执法车辆、拍照摄像等设备,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统计执法人员在缺少全专业业务知识储备和执法检查经验的前提下,执法工作难以达到良好效果。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手段不够新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局限于少数节日活动,日常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持续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在全区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二)切实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加强执法、普法人员培训,提升法治人员能力水平;整合执法力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
(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