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明斯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公告
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十三条要求,经审查,重庆明斯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示,并将定期调整。
附 件:潼南区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潼南区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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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
/范围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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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明斯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刘* |
重庆市潼南区长兴大道357号2幢1楼1号 |
重庆市潼南区长兴大道357号2幢1楼1号 |
年拆解电子废物规模为15.95万台/年,折合约2965t/a。种类包括:电磁炉、麻将机、通讯设备、医疗电子废物(非污染类)、基站设备、网络设备、电脑服务器、机动车电器电子、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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