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为更有效开展全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向全区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或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5.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6.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三、征集方式
电话:023-81658992。
邮箱:tnqhbtrk@163.com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甘泉东路266号210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