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565号)要求,现将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一、公示对象
(一)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和环境督导科。
(二)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个人
1、黄杰,男,汉族,1982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人;
2、赵永,男,汉族,198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板块工作人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潼南区生态环境局(潼南区桂林街道甘泉东路266号),联系方式:023-81658965;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潼南区桂林街道金佛大道41号),联系方式:023-44558378;邮编:402660。
四、公示要求
1、如对上述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