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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装配式绿色建筑生产集采基地项目一期)

日期: 2021-12-10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7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44577698。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装配式绿色建筑生产集采基地项目一期

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T8-17/03地块

重庆千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千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5000万元在潼南工业园区东区实施“装配式绿色建筑生产集采基地项目”,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9亩,共分三期建设。本评价仅包括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占地约86亩,拟建开孔钢板组合剪力墙自动化生产线1条、加强ALC条板生产线1条、轻钢轻板生产线1条、超细玻璃纤维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1条及研发楼、宿舍楼等相关附属设施。年产钢板组合剪力墙19800吨、配套箱/U型梁15600吨,轻钢轻板6万m2,加强ALC条板65万m2,超细玻璃纤维保温装饰板100万m2。一期总投资1910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和石油类。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施工中混凝土养护、车辆、施工机械冲洗等废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3月29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发第13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3月29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发第13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或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加强施工公示,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南侧,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建筑垃圾运至园区指定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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