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处理意见的通知
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367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下发的《重庆市2025年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对辖区内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2025年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现场检查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经申辩、校核等流程,最终确认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聘用的环评工程师葛东杰(信用编号:BH023513)存在兼职人员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人员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从业单位名称信息不真实等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未反馈或未采纳申辩理由的环评单位以及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意见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赵海瑞;联系电话:023-81658958。
附件: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处理意见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5日
附件
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处理意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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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信用编号 |
环评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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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葛东杰 |
BH023513 |
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1.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从业单位名称信息不真实的。存在养老保险时间重叠。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20251210)显示:2014年10月起,由焦作大学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与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缴纳社保时间存在重叠。 2.未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由编制单位全职人员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人员。信用平台显示:葛东杰为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人员编制多份环评文件。 3.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信息不完整。平台查询:2023年7月,注册至重庆环泰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平台全职材料未上传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 |
1.依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对编制人员和从业单位分别失信记分3分。 |
*注:《监管办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