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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卧佛镇曹家山水库、五桂镇老鸦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1-19

卧佛镇人民政府,五桂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新增卧佛镇曹家山水库、五桂镇老鸦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潼南府文〔201948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标识标志牌的设置及其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是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潼南府办〔2016120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效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潼南区卧佛镇曹家山水库、五桂镇老鸦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一、新增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

名称

水源

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卧佛水厂

曹家山水库

水库型

卧佛镇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2

五桂镇自

来水厂

老鸦山水库

水库型

五桂镇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整个汇水区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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