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复函
太安镇委员小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深化潼南区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的提案》(第117号)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广泛凝聚全民共治合力。一是强化思想领导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大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会、各类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等会议32次。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每年度向区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结合“885”工作机制,季度晾晒“生态报表”指标和“生态环保督察清单”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区人大、区政协定期专题审议、视察调研生态环保工作,区委常委会每月研究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作为固定议题听取汇报,全年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32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调研督办9次。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公众参与。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日常执法同步开展现场释法,针对重点企业开展5次环保守法培训,联合5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专项培训;结合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覆盖群众2500余人次;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开展8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四是抓实业务培训强化学法用法。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通过中心组学习、线上平台常态化学法;在区委党校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专题培训,49个镇街、部门分管领导参训,邀请专家围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要义,提升干部与企业环保人员专业能力。五是健全机制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加强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与协同整治,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环保宣传与监督。
(二)强化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监管措施。2025年,潼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7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32.9微克/立方米,改善率达14.1%。涪江保持Ⅱ类水质(其中2025年1—6月为Ⅰ类水质),琼江保持Ⅲ类水质;全区水功能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为全市唯一无受污染耕地的涉农区县。功能区噪声、辐射环境安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一是全力以赴治气。工业源管控方面,完成工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1个和锦臣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中心“绿岛”项目设备安装,新创环保绩效B级企业1家。交通源管控方面,淘汰老旧机动车740辆,国三柴油货车164辆,新增5家加油站完成在线监测安装并与市局联网。生活源管控方面,实施重点区域居民楼油烟集群治理项目,安装公共烟道31组、油烟自动清洗净化设备71台。2025年,区大气指挥部发布了空气污染应对预警17次,启动重污染黄色预警6次,印发了《关于印发潼南区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潼治气办〔2025〕15号)、《2025年潼南区秋冬季“治气”七大攻坚行动方案》(潼治气办〔2025〕31号)、《关于潼南区2025—2026年冬春季烧结砖企业错峰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潼经信委发〔2025〕56号)等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镇街等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扬尘污染、交通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人工增雨等各项工作。二是持之以恒治水。围绕涪江、琼江水环境保护,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75个水环境问题实现闭环管控和整改,涪江、琼江先后获评全市美丽河湖优秀典型案例,2025年获流域横向生态补偿600万元。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排查入河排污口245个,涪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100%。加强水生态修复,完成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琼江河中和断面(小渡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和涪江谭家沟河水生态保护等工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桂林、古溪、花岩、卧佛等4个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三是从严从实治土。更新发布2025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12家),组织专家对6家新增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开展审核,为全区土壤监管赋能提质。对辖区内32家耕地周边涉重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排查,严防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完成化工园区(北区)及三个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为潼南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理论依据。四是标本兼治治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新增33个“无废城市细胞”,累计建成73个。“铬渣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并稳定投运,实现不再填埋新产生铬渣、削减存量铬渣的目标,极大降低了危险废物填埋占比。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化肥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及处置力度,规范农药化肥销售、回收、监管台账,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2025年回收废弃农膜620吨,实现废弃农膜回收率达99.98%。
(三)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体系。我区严格按照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要求,落实市级监测网络总体方案。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约谈企业15家次。2025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8件,处罚金额153万余元。大力推广在线监测、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守法企业实施“无事不扰”,2025年采用非现场监管检查企业210余家次,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2.5%。在区人民政府网上定期公布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的水质状况等相关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相关规定依申请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此复函已经绪仁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重庆数字政协系统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