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彭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太安桥滩坝修建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议》(第03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2年以来,我区共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59座(套),设计处理规模为4060立方米/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90公里,农村200户500人以上聚居区基本已修建了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全区投入运营的49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均交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其中水务集团运维46座、环投集团运维3座,年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用高达230万元(不含入站前管网维护费用,此费用由镇街负责未统计),且绝大部分村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负荷不足60%,并存在逐年减少的情况。2022年三峡集团PPP项目新建完工的10座(套)污水处理设施,修建项目设施设计能力远大于实际处理能力,导致目前均出现运行困难无法投入使用的问题。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显现的困难,新建村级污水处理站已不是我区当前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的优选方式,国家、市级和区级财政也暂不支持在农村非集中聚居区修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太安桥滩坝修建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议》,我局于2025 年4月22日组织太安镇、运维单位及第三方公司对太安镇头滩村开展实地调研。经调研发现,该村有5个院子,每个院子只有10-20户,人员分散不集中,修建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营成本高。我区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因村民意识和素质参差不齐,村民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不到位,管网破损较为突出,往往会导致污水处理站“晴天收不到水、雨天清水入站”现象、设施有时不能正常运行问题。《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农居组〔2021〕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明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
从该村地理位置及村民的居住情况,建议可采用2种治理模式:一是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头滩村居民绝大多数均已修建了化粪池和改厕,村民房前屋后有“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空间,建议太安镇动员和鼓励村民和住户将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的就近就地消纳与循环利用浇灌“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二是采用纳管进入太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模式。根据2024年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延伸行动摸排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周边1-3公里范围内,常住20户(或常住人口50人)及以上的聚居点,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头滩村紧邻场镇,距离太安镇污水处理厂约 3 公里,可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建议太安镇积极与区住建委联系,争取资金将该村生活污水纳管进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方协调,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
一是积极协调区农业农村委多方努力对上争取资金,包装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利用上级资金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统筹涉农资金力度,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将资金分配重点向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方向倾斜。三是加强与太安镇政府的交流互动,提议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村民以投工投劳、自愿自筹部分资金等方式参与到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来,弥补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资金缺口,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四是大力支持太安镇政府积极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城镇生活污水纳管项目,解决太安镇污水处理厂周边3公里内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妥善解决城镇3公里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问题。
(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协调太安镇鼓励当地村民将农村生活污水经适度处理后,用于土地灌溉、生态补水、农肥利用、生产农资产品及水培产品等,在多个维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价值,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共进,降低成本妥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此复函已经彭绪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