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128号建议主办情况的复函
沈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守住绿水青山加强环保监督力度的建议》(第2025128号)收悉。感谢您对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审批制度、筑牢准入管理防线。
始终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源头防控污染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审批合法合规。通过“渝快办”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办理,明确审批时限及标准,强化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等环节的规范性。对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从严把关,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确保环评结论科学严谨。
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常态化开展环保法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参加企业守法培训、企业信用评价等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执法人员进园区、进企业,重点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制作普法宣传资料,编发企业环保责任手册、环境风险提示清单、违法案例警示录等,通过线上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和线下窗口(政务大厅、企业联络群、送法入企)同步推送,确保政策法规直达企业。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帮助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三、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一是健全精准化监管体系。动态评估差异化监管,依据正面清单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动态监管。强化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整合在线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数据,建立“环保监管一张图”,实时对预警异常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如夜间废水pH值突变、治污设施异常停运)。运用大数据分析企业排污规律,对疑似违法问题(如数据造假、暗管偷排)启动智能研判,精准锁定违法线索,减少“人海战术”式检查。深化数据共享与协同联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遂宁市等毗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流域性、区域性污染问题,与相邻地区共享企业监管信息,协同开展交叉执法和应急响应,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执法与责任追究。2024年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及各类专项执法对工业园区东区企业现场检查 次,两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收到我局行政处罚,处罚金额48万元,并定期公开典型案例及处罚结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常态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在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为基础上,结合全国两会“一节”、国庆、岁末年初、高中考、高温汛期等重要时段,以“环境安全风险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全国两会“一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重大隐患等专项行动为重要补充,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了“拉网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经统计,2024年累计排查检查各类风险企业(源)459家,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涉环境风险企业覆盖率100%,排查、整治各类环境安全隐患41起。
此复函已经彭绪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回执进行评价,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