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朝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潼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的建议》(编号287)已收悉,感谢您对潼南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投入试运。位于潼南高新区北区中东部,厂区东侧和南侧均为规划的市政道路,场区对外道路方便,用于处置潼南高新区及周边园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不包含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填埋场设计库容2.4万m3,处理能力为1200m3/a,服务年限20年。处置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II类场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相关防渗。
拟进入填埋场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锯木面、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废皮料、不合格原料、打磨毛刺、废砂纸、杂质、废铁丝、干煤渣、胶渣、砼渣、洗泥渣、胶管、锅炉灰渣、废焊料、废原子灰、废弃零配等无机固废类。
此复函已经彭绪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8165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