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彭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田家镇永胜(仓湾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的建议》(预收号7)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联合运维单位及镇街进行分析研判,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田家镇永胜(仓湾社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田家镇永胜(仓湾社区)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建成,采用预曝气+人工湿地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200吨/日,总投资320万元(技改)。经核实现该厂日处理量约120-150吨/日,该厂现由重庆环投公司负责运行管理,运维经费为15.24元/方。经我局监测站对该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结果:出水水质均达标。
由于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满足需求,待田家镇拆迁安置人员入住后再视情况进行扩容升级开展项目策划包装。
二、下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行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和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的要求。我局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督促田家镇人民政府对雨污不分流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污水管网,同时严格要求第三方运维公司按照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技术规范尽职尽责,确保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让现有的处理设施发挥最大的污水处理能力。
此复函已经彭绪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8165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