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环境保护领域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 2022-04-06

整改任务概述

部分区县“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力

整改责任单位

潼南区

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生态环境、规划自然、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短期见效、加快治理、常态化保持为原则,集中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依法采取关停取缔、停产治理、限期搬迁等强有力措施,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入园规范一批,达到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层次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和取缔一批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作坊),整治和消除一批突出问题和隐患,关停和淘汰一批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条件的企业(加工点)。2.深入摸底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建立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同时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排出整治时序进度,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间相互配合,确保完成整治任务。3.建立企业守法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散乱污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由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强化源头控制。4.加强对各镇街和各职能部门的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

整改成效:1、压实各级责任。各镇街是“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以“加大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为总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层层发动、深入调研,迅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2、深入摸底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同时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排出整治时序进度,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间相互配合,确保完成整治任务。据统计,15家散乱污企业中,已有2家企业依法关停取缔,1家企业入园发展,13家企业规范整治。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敬峰1531038938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