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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3-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调整及取消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潼南府文〔202018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关镇街要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管理、标识标志牌设置及其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是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潼南府办〔2016120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效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附件: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1223

附件

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

一、调整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青云小学供水站

小肯河

河流型

小渡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青云水库大坝,下游100米至300米,含岷溪,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2

金竹水厂

古溪河

河流型

古溪镇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多年平均水位河道两侧边缘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二、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五桂镇自来水厂

郭家湾水库

水库型

五桂镇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大坝高度控制高程以下与水库正常水位以上的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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