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无潼南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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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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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无潼南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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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问题,3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是2024年5月组织开展2024年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均已完成整改;2024年9月开展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问题排查,已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11月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隐患风险源排查及摸底调查监测工作。 二是各镇街每月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工作。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不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并及时交办处置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问题。强化水质监测工作,我局定期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每年对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12次监测、每年对5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4次、每年对23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1次。 三是2024年12月,已完成18个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设备也同步安装调试完成且已正常运行。 2025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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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25日,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核查,整改措施已全部按时完成,各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已基本消除。经核查确认,“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问题已完成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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