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督察整改

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案件台账(22个)

日期: 2025-11-28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案件台账(22个)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办理情况 牵头整改单位 配合 单位 办结状态 完成情况 办结 时间
1 X3CQ202405120009 小渡镇集灵村和代场村 信访人反映重庆崇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打着集约乡村建设的名义在重庆市潼南区小渡镇集灵村和代场村建“幸福梅林公社”,大量毁坏原生态植被和树木,修路上山并水泥硬化,建生产便道或观光道, 在山顶修大型水池灌溉果树,造成水土流失和塌方隐患,在2023年流经小渡镇的琼江河爆发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水淹数个镇街,就小渡镇全域就造成直接损失上亿元。该公司承包村民耕地,恶意套取国家财政补助款,但只支付了村民部分承包费。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毁坏原生态植被和树木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5月14日上午,区林业局与小渡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询问了部分群众。现场核实发现,崇泰农业在小渡集灵村、代场村项目区部分道路两旁有伐桩,约20余株(胸径5-10CM),未办采伐手续。走访当地群众发现,该公司在清理场地时毁坏了部分承包地内的杂树及灌木。(二)关于修路上山并水泥硬化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核实,2020年重庆崇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处实施退耕还林项目,并初步整治了土地,开挖了道路基础、栽种了青梅,但未考虑截排水、沉沙、路面硬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水土流失风险。为解决水土流失隐患和产业基础设施不足问题,2021年8月,潼南区小渡镇人民政府向区水利局提出申请《关于实施集灵村、代场村水土保持工程的函》(小渡府〔2021〕148号),同年9月,区水利局会同小渡镇政府进行选址踏勘、规划设计,于2022年在该处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了截排水沟、沉砂池、200m3高位水池、提灌站、机耕道硬化等,于2023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同时移交小渡镇人民政府管护。经区水利局现场复核,该区域目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暂无塌方隐患现象。(三)关于恶意套取国家财政补助款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核实,2021年开始崇泰农业在集灵村、代场村种植青梅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退耕还林任务;经区林业局组织中介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开展了区级检查验收,合格面积1372.8亩。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镇街申报,区林业局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3月、2023年6月向区财政申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100.772万元(补助用于人工、栽植、管护等费用)。(四)关于只支付了村民部分承包费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核实,目前崇泰农业未支付小渡镇代场村1、2、4、6社村民郑德淳、徐世兰等311户土地租金约4万元(320亩)。 一是针对关于毁坏原生态植被和树木的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办结。5月21日上午,区林业局行政执法科根据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对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040元,并责令其原地或异地补种树木69株。违法主体已完成补植面积0.2341公顷,补种柏树89株,经验收,已达到补种要求。
二是关于只支付了村民部分承包费问题。该问题已办结。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2024年5月15日上午,重庆崇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转账4万元至小渡代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租地协议已经兑付承包费。
区林业局 小渡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2/2024
2 X3CQ202405140024 群力镇小龙村八社姬家沟村、合家湾山上养猪场 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小龙村八社姬家沟村民反映:1、群力镇小龙村八社姬家沟的集体所有池塘被村民(村霸)承包喂鱼,饲料污染水体(呈黑色),臭味扰民。2、附近合家湾山上开办一家养猪场,臭气扰民。3、半边湾以前山清水秀,后来开了一个石子厂,挖山一大半,石子、渣土填埋耕地,下大雨会有泥石流风险,掩埋大量农田。 经调查核实,池塘承包手续合法合规,承包时间为2020年—2030年,水体无污染,在干旱时节有滋生臭水风险;养猪场手续齐全,在粪水还士还田和育肥猪出栏时有异味:半边湾未开石子厂,为违规建设搅拌站,已于2023年2月,经潼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并复垦,同时,经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场勘查,调查结论为“边坡在天然状态下处于稳定-基本稳定状态,在暴雨天气下基本稳定-欠稳定状态”“主要威胁边坡下部农业生产”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姬家沟集体所有池塘被承包喂鱼,臭味扰民问题。一是业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未投喂商品饲料喂养,未安装投料机和充氧机,池塘水无臭味、无异常颜色。二是定期监测结果显示该池塘水质稳定。2024年7月12日、9月24日、11月26日,潼南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水产站实验室先后3次抽取该池塘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COD)、总氮和总磷均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17)的二级排放标准,水质较为稳定。
(二)关于合家湾山上养猪场臭气扰民问题。一是业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提高了环保意识,定期打扫养殖场,保持干净,减少蚊虫滋生。二是饲养环节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提高了饲料消化率,臭气产生减少。三是粪污发酵环节增加厌氧发酵时间,粪污经过充分发酵后减少了还田还土时的臭气产生。四是生猪销售环节采取分批销售模式,减少了卖猪时的异味。区农业农村委、群力镇人民政府不定期跟踪回访,未复发臭气扰民问题。
(三)关于半边湾石子厂填埋耕地,有泥石流风险问题。一是群力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半边湾石子厂填埋耕地(吴兴贵违建搅拌站复垦地块)中的砾石进行清理,并利用107省道群力段修建护坡剥离的土壤以及群力镇小龙村8社改造村道剥离的土壤共计约150吨转运到该地块,以增加耕作层厚度。经现场核实,该地块已具备耕作条件,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二是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地质技术单位(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存在泥石流风险的区域进行踏勘,出具了调查报告,编制了《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小龙村填方边坡治理工程设计》(以下简称“工程设计”),并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完成边坡治理,消除了泥石流风险。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群力镇人民政府加强该区域地灾防治巡查,未出现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群力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18/2024
3 D3CQ202405170074 太安镇河边村3社1-12号 潼南区太安镇河边村3社1-12号重庆涪润建材有限公司在农业用地建工厂(属于化工厂),该工厂生产沥青时产生噪音、扬尘、异味扰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诉求:核实该工厂为何单独建设在农业用地区域,没有建设在工业用地。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属于化工企业”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行业类别属于C3039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范围。2. 关于“存在噪音、扬尘、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4年5月18日现场核实,该公司在密闭厂房生产,并租赁距离较近民房减少噪声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降尘控制设施齐全,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该公司根据订单阶段性生产,现场核查时未生产,最近一次生产是今年的3月底。但现场存在沥青热拌料生产车间房内积尘严重,料场石料未进行覆盖,出料口未设置移动式喷雾机,未按环评要求对每个沥青储罐设置50m3围堰、重油罐设置20m3围堰等问题。3.关于“企业建设用地不合规定”问题。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不存在“在农业用地建工厂”问题,但其租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321平方米预拌砂浆生产棚未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该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用地。河边村3社的国有建设用地4.9亩,已于2003年12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潼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立案查处、5月处罚到位并结案,对超出用地红线建设建构筑物和硬化地面进行了拆除。在租用的原黑湾村小学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321平方米预拌砂浆生产棚,取得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建预拌砂浆搅拌站初步认定同意和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批准书,但未完善相关建设手续。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生产棚尚未投入使用。 环境问题已整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已结案。重庆涪润建材有限公司预拌砂浆生产棚难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太安镇人民政府按照2024年5月21日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2024〕005号)限期组织拆除。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太安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3/2024
4 X3CQ202405180066 梓潼街道办事处后面 来信人自称82岁老人,反映2014年8月23日潼南电力公司职工彭凌风代表公司在来信人房屋(梓潼街道办事处后面)堆放农网改造使用的相关材料,以及办公、宿舍用房。由于当时潼南电力公司职工彭凌风一直拖延不与来信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至今未支付房屋租金,并且电力公司请的保管员现在仍住在来信人家里,汽车、水泥杆、胶带等物品仍堆在来信人院坝及周围,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来信人将房屋租给了彭某(系彭某风堂兄弟),用于堆放电力物资和管理人员居住,但双方只是口头协议,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也一直未支付,现该院坝及周围放置了汽车、水泥杆等废旧材料未搬离,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 1、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法院、梓潼街道、玉溪镇及潼南电力公司前往现场核实处理,明确责任,立即整改。 2、组织搬运人员、车辆将堆放的相关物品搬离至定点仓库,2天完成了所有物品搬离工作,并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对周边开展环境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生活环境。3、经劝说住在来信人家中的保管员同意搬离,但保管员与来信人私下达成协议,保管员交纳租金并继续居住。关于彭波一直未支付租金的问题,已建议来信人走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区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区经济信息委
已办结 已办结 5/22/2024
5 X3CQ202405180067 太安镇河边村三社1-12号(原龙头小学)的涪润建材有限公司 来信反映位于潼南区太安镇河边村三社1-12号(原龙头小学)的涪润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农业用地违规建设化工厂沥青搅拌站,产生水、大气、噪声污染。要求涪润建材有限公司搬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属于化工企业”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行业类别属于C3039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化工行业范围。2. 关于“存在废水、噪音、大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4年5月18日现场核实,该公司在密闭厂房生产,并租赁距离较近民房减少噪声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降尘控制设施齐全,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该公司根据订单阶段性生产,现场核查时未生产,最近一次生产是今年的3月底。但现场存在沥青热拌料生产车间房内积尘严重,料场石料未进行覆盖,出料口未设置移动式喷雾机,未按环评要求对每个沥青储罐设置50m3围堰、重油罐设置20m3围堰等问题。3.关于“企业建设用地不合规定”问题。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不存在“在农业用地建工厂”问题,但其租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321平方米预拌砂浆生产棚未完善相关建设手续。4.该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用地。河边村3社的国有建设用地4.9亩,已于2003年12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潼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立案查处、5月处罚到位并结案,对超出用地红线建设建构筑物和硬化地面进行了拆除。在租用的原黑湾村小学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321平方米预拌砂浆生产棚,取得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建预拌砂浆搅拌站初步认定同意和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批准书,但未完善相关建设手续。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生产棚尚未投入使用。5. 关于“要求搬迁”诉求。经调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持有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5001 52-30-03-11 31 38)、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52202000002号)等,企业无搬迁意愿。 环境问题已整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已结案。重庆涪润建材有限公司预拌砂浆生产棚难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太安镇人民政府按照2024年5月21日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2024〕005号)限期组织拆除。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太安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3/2024
6 D3CQ202405190026 凉风垭街道欧鹏小区3栋外潼心游乐场 潼南区凉风垭街道欧鹏小区3栋外潼心游乐场产生噪音扰民,违反有关规定。 5月21日晚8点,现场发现有一名群众在游乐场外空地处用移动音箱唱歌(未经营),游乐场有音箱播放宣传音乐,游乐设施区域部分设施出现噪音。经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设备反应,该区域噪音超标。 采取单独检查或联合排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抽查等方式,对“U8不夜城”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发现噪音超标等问题立即现场处置,督促其业主立即整改到位。 区文化旅游委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梓潼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5/23/2024
7 D3CQ202405190025 崇龛镇崇柏路(菜花节路标位置) 潼南区崇龛镇崇柏路(菜花节路标位置)有私人和环卫人员焚烧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秸秆产生异味扰民。曾向上一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但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5月20日下午,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崇龛镇组织工作组到崇龛镇崇柏路(菜花节路标位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沿途设有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宣传栏和禁止焚烧垃圾、乱倒垃圾的指示标识,现场未发现焚烧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和秸秆的痕迹。工作组扩大核查范围,在崇柏路沿线开展排查,均未发现焚烧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近期未发现焚烧秸秆现象;但在春节期间,因返乡人员较多,群众环保意识参差不齐,存在个别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焚烧垃圾和落叶情况,春节后至今,均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 一是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崇龛镇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崇龛镇进一步完善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处置制度,健全清扫保洁、垃圾转运监管机制,加大生活垃圾转运频次;三是崇龛镇对辖区内保洁人员、转运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四是由崇龛镇通过院坝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引导;五是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对焚烧垃圾和秸秆的执法指导,由崇龛镇常态化开展日常巡逻检查和执法,发现就地焚烧现象立即制止,对就地焚烧的保洁员进行严肃处理;六是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并设置禁止焚烧公示牌,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七是崇龛镇更换垃圾分类宣传栏,公示垃圾管理责任人和监督投诉电话。 区城管局 区农业农村委、崇龛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7/2024
8 D3CQ202405200006 哈弗公馆1栋楼下 潼南区哈弗公馆1栋楼下的霞妹妹鲜菜烧烤,长期在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每天至少营业到凌晨2点多,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2024年5月21日22:00,城管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民警,到该店进行调查发现,店内无顾客,店外人行道上堆放有椅子、啤酒箱等杂物。后经走访周边居民得知,该店一般16:00左右开店营业到03:00点左右,有时深夜生意火爆时,存在占道经营,由于顾客喝酒划拳,大声喧哗,导致噪音扰民。 一是现场督促店主清理干净在人行道上堆放的杂物,并对店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由区公安局和区城市管理局安排专人监管该店,制止占道经营,防止噪声扰民。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全城烧烤店和其他经营类店铺纳入监管网格,根据各店实际情况,细化监管措施,实行统一长效管理,防止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发生。
区城管局 区公安局 已办结 已办结 5/21/2024
9 D3CQ202405200004 卧佛镇正街90号至92号 潼南区卧佛镇正街90号至92号过道旁的污水管道没有接入污水井,污水外流,臭气扰民。 经调查问题基本属实,潼南区卧佛镇正街90号至93号过道旁的居民生活污水管道接入居民自建收集井,因该收集井内垃圾沉积未及时清掏造成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 一是调整该处居民污水管网接入方式,重新铺设污水支管,修复收集井。
二是加强对城镇居民的排水宣传和引导,落实居民对自建收集井及管道定期清掏的责任。
三是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排水设施定期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置。
区住房城乡建委 卧佛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4/2024
10 D3CQ202405210088 花岩镇花石村5组3社 潼南区花岩镇花石村5组3社万志养猪场排放粪水产生臭气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现要求整治,并回复处理情况。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养猪场建于2013年,手续齐全,设施设备符合农业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配套消纳土地1600余亩。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乱排乱放痕迹,调查人员在现场闻到轻微臭味。区生态环境局曾在2023年5月收到关于该养殖场臭气扰民的投诉,交办花岩镇人民政府处理。花岩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处理并反馈生态环境局。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指导养殖场优化养殖技术,减少粪污臭气。饲养环节,使用低蛋白日粮饲料,添加益生菌;降低饲养量、减少臭源,存栏生猪保持在2400头以下。粪污处理环节,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延长粪污发酵时间,经过充分发酵的粪污臭味明显减少。
二是加强周边居民防护,减少臭气影响。督促养殖业主承担环保主体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措施、减少臭气扰民,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采购防蝇药物赠送给附近村民、避免蚊虫滋生影响居民健康。
三是加强后续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区农业农村委不定期到该养殖场进行检查指导,花岩镇人民政府常态化对该养殖场进行监督管理。该养殖场未发生臭气扰民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 花岩镇 已办结 已办结 5/28/2024
11 X3CQ202405240070 高新区化工产业园 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内的化工企业每年检修都会有沾染化学品甚至剧毒物质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需要更换,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对这些沾染有毒甚至剧毒的废金属均未进行有效管理,导致这些化工厂为了规避监管,从来不进行申报,反而将这些沾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甚至剧毒物质的金属废品卖给一些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设施的小商贩手里以获取利益,这些小商贩又将这些废金属转到没有任何防渗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废钢堆放场地暂存,把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质剔除胡乱处理,或用水清洗,清洗废水散排。然后再将这些不满足国家对钢铁厂原料污染物控制要求情况下卖给了钢厂,导致对重庆市空气污染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带来了很大的污染风险。请督查组督促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纠正化工企业对沾染有害物质金属的错误处理方式,建立有效且长效的管理机制。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内的化工企业每年检修都会有沾染化学品甚至剧毒物质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需要更换,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对此未进行有效管理,导致这些化工厂为了规避监管,从来不进行申报”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检修产生的沾染化学品甚至剧毒物质的反应釜、化学品原料贮存罐、管道、阀门等设备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所以企业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
2. 关于“化工企业将这些沾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甚至剧毒物质的金属废品卖给些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处置设施的小商贩,小商贩暂存不规范,胡乱处理,或用水清洗后废水散排。然后再将其卖给了钢厂,导致污染风险”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5月27日,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现场核查高新区28家化工企业。经现场调查,其中有11家为新建企业或设备未达更换条件,5家项目为在建或调试状态,1家项目停止建设,1家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以上企业均未进行设备更换;有4家更换的旧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或剧毒物质,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或一般固废根据实际情况均由企业自行利用或委托有废品收购资质的第三方环保公司进行处理;有6家更换的旧设备确实沾染危险化学品或剧毒物质,但企业均将拆卸、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在固定清洗点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处置,清洗晾干后的设备及零部件由企业自行存放或交由有废品收购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3. 关于“督促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纠正化工企业对沾染有害物质金属的错误处理方式,建立有效且长效的管理机制”问题。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对此开展专题研究,一是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检修期间产生废弃设施设备管理;二是将废弃的反应釜、阀门等设备纳入环评论证内容;三是加强日常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已印发《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企业检修期间产生废弃设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检修期间产生废弃设施设备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 潼南高新区管委会 已办结 已办结 5/27/2024
12 X3CQ202405270033 凉风垭工业园区 1.请查一下潼南区凉风垭工业园区的污水哪儿去了。几十家工厂废水大部分从地下漏排到朝阳湖经洗菜溪排入涪江河,可以去查一下排水管和洗菜溪的水质。2.凉风垭污水处理厂是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是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复杂,是否可以与生活污水处理二合一?3.这个污水处理厂排口下面的河水非常脏,是否满足水质要求,请派员查一下。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排查,工业园区南区现有企业140家,其中涉及生产废水排放企业15家,生产废水按环评要求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生活废水按环评要求经处置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已实现全覆盖,所有企业的污水均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由于园区管网建成已久,维护不及时,个别地方存在管网堵塞、破损的现象,导致污水偶尔漏排到外环境的情况发生。此次现场核查时未发现企业污水漏排到朝阳湖经洗菜溪排入涪江河的情况。
2.南区污水处理厂是2013年12月建成投运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主体工艺采用A2/O+高沉池,出水执行I级A标。
3.因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量小,无重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2019年潼南区人民政府与重庆水务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南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变更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
4.现场核查时,南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排放达标。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水体感官较好。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立即对排口上下游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
1.立即组织人员对南区管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网堵塞、破损问题实施清淤修复工作。
2.区住建委,区生态局环境局对南区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近几年污水厂水质水量核定表,运营各项指标正常,污水达标排放。
3.立即对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开展巡查,督促沿线存在污水排放点位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潼南高新区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委 已办结 已办结 6/4/2024
13 D3CQ202405290015 梓潼街道时代广场1期3栋 潼南区梓潼街道时代广场1期3栋紧邻永辉超市空调外机,空调运行时产生噪音扰民,同时外机会产生军团菌,导致居民患有哮喘、皮肤病的症状。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梓潼街道时代广场1期3栋紧邻永辉超市空调外机,空调运行时产生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空调暂未运行。5月31日晚8时,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超市正常运行空调后,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显示1#点位临界达标,2#点位临界超标。梓潼街道对空调外机附近40户居民走访调查,显示:25户居民表示无噪声、无异味、无影响,6户表示有点噪音但可以接受,9户表示噪音白天较少、晚上较多(其中,2户表示对环境有影响)。
2. 关于“外机会产生军团菌导致居民患有哮喘、 皮肤病的症状”问题。5月31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采样检测嗜肺军团菌,结果需10—12个自然日。但2024年5月20日,区疾控中心采样检测报告(潼疾控P字〔2024〕第181号)显示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未检出。
空调外机已搬迁。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梓潼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14 X3CQ202405290008 重庆巨厦建材有限公司 潼南区新胜镇铁线村1社重庆巨厦建材有限公司,烟大、粉尘大。致使附近村民的农作物无法存活。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重庆巨厦建材有限公司烟大、粉尘大”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厂房安装了水雾喷淋设施,2座原料页岩堆场均建有挡墙和雨棚,项目露天堆场部分非作业面页岩未覆盖;生产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对厂界周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总悬浮颗粒物均未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 总悬浮颗粒物:1.0mg/m3)。2.关于“致使附近村民的农作物无法存活”问题。经现场查看厂区周围农作物长势良好,无异常状态,叶面干净无尘土无腐蚀,未发现有灼烧痕迹;经走访企业周边一公里内居民问卷调查,均表示未对农作物造成影响。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新胜镇等相关部门立即对重庆市巨厦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 立行立改,对项目露天堆场的非作业面页岩原料进行完全覆盖。
2.加强巡查检查,并主动与周边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新胜镇 已办结 已办结 6/30/2024
15 D3CQ202406010086 三十米大街永辉超市时代广场小区 潼南区三十米大街永辉超市的排风机对着时代广场小区3栋,排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废气扰民的现象,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永辉超市的排风机对着时代广场小区3栋,运行时产生噪音、废气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空调未运行。该外机靠居民楼方向三个面装有隔音板,上部安装了降噪篷,整个外机的出风口背对居民住宅楼3栋。外机距离时代广场3栋直线距离约18米左右。5月31日晚8时,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超市正常运行空调后,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显示1#点位临界达标,2#点位临界超标。梓潼街道对空调外机附近40户居民走访调查,显示:25户居民表示无噪声、无异味、无影响,6户表示有点噪音但可以接受,9户表示噪音白天较少、晚上较多(其中,2户表示对环境有影响)。
空调外机已搬迁。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梓潼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16 D3CQ202406020060 双江镇金龙寺旁伟杰纸业有限公司 潼南区双江镇金龙寺旁伟杰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纸(寺庙内用的东西),是使用化学物品泡制出来。投诉人称公司内有污水处理池,但一直没有打开使用过,长期晚上随意将污水排入涪江,江内的鱼会死亡,影响水质、生态环境。且该公司还在增加制造火纸的机器。投诉人称因最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重庆,该公司没有排污和生产。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伟杰纸业生产的火纸是使用化学物品泡制出来”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伟杰纸业主要生产火纸(民俗用纸),生产工艺为:通过外购经碱液浸泡后的竹浆—磨浆—筛选—上浆—烘干—卷纸—成品。
2. 关于“公司内有污水处理池,但一直没有打开使用过,随意排污,影响水质、生态环境”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未运行,排放口无废水排放痕迹。生产时的废水委托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伟杰纸业废水排口周边进行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所监测项目均未超过评价标准(地表水Ⅱ类水质)。双江镇人民政府走访调查企业周边住户15人,有1人明确表示偶有污水排放,其余人表示不清楚,所有群众均表示今年来厂房所在涪江段未出现鱼类群体性死亡的情况。
3.关于“该公司还在增加制造火纸的机器”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于2024年3月新购置了一条民俗用纸生产线,计划安装使用,但因伟杰纸业被区旅投集团收购后,准备近期进行场地过户,该生产线一直未安装使用。
4.关于“因最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重庆,该公司没有排污和生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6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伟杰纸业已将所有生产设备拆除,无恢复生产能力。
伟杰纸业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无恢复生产能力;公司车间、过道零散堆放有废弃的钢材和生产设备上拆除的零件已部分变卖或统一堆放仓库,环境风险隐患已消除。区旅投集团已完成场地产权过户手续。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旅投集团、双江镇 已办结 已办结 6/7/2024
17 D3CQ202406040061 大福社区八角庙金锐农贸市场 潼南区大福社区八角庙金锐农贸市场4:00开始摊贩争抢摊位产生噪音扰民,并且摊贩用喇叭叫卖产生噪音;该市场东侧的垃圾站的垃圾车,5:00清运垃圾产生噪音扰民。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后,再次反弹。 2024年6月7日,区商务委会同大佛街道、区城市管理局到金锐农贸市场进行了现场核实。一是该市场确实存在摊贩争抢临时摊位产生噪音,并使用喇叭叫卖产生噪音。二是该市场确实存在早上5:00清运垃圾产生噪音。 一是加强市场巡查管理。市场管理方安排专人引导摊贩进入摊位,督促摊贩早上6:00后出摊,出摊过程中,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同时加强市场日常巡查管理,要求摊贩禁止使用喇叭进行叫卖。二科学规范垃圾清运工作。由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督促指导该市场及周边物业小区每日倾倒垃圾时间控制在清晨6:00后作业,并要求市场及物业小区工人倾倒垃圾时注意操作规程控制噪音。区环卫所对清运驾驶员进行文明作业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清运驾驶员控制防噪声扰民的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调整清运作业时间,明确规定此处垃圾箱环体清运作业时间必须在早上6:30后,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安排环卫督察人员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区商务委 区城市管理局、大佛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6/7/2024
18 D3CQ202406040042 桂林街道甘泉西路尚品雅居小区 潼南区桂林街道甘泉西路尚品雅居小区2栋1单元、1栋2单元旁边的明月酸汤鱼、春亿酸汤鱼没有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扰民,投诉人称两个店铺的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未得到有效处理。投诉人要求:依法处理。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明月酸汤鱼、春亿酸汤鱼没有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明月酸汤鱼府、春亿酸汤鱼店所属楼栋建筑为商住楼性质,未设计公共烟道。但根据酸汤鱼餐馆的特点,经营过程中只产生少量油烟及水蒸气,且两家店铺均安装了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其中:明月酸汤鱼府自装了高出楼顶约2.4米的烟道进行高空排放,春亿酸汤鱼店油烟经净化器收集净化处理后,由自建水池再次过滤处理。经现场巡查,营业时间段小区内几乎未闻到油烟异味。6月5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这两家店铺开展了油烟监测,结果预计将于6月11日出来。
2.关于“两个店铺的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重庆市司法局在《关于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性规定纳入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范围的复函》中明确要求:不能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性规定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禁止性规定纳入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审查范围。两家店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具备的经营条件,且这两家店铺办理营业执照时均已告知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6月5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明月酸汤鱼进行了监督性油烟监测,6月11日监测结果显示:厨房油烟废气排口(FQ1)排放的废气中油烟、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满足《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表1中排放要求。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桂林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6/11/2024
19 X3CQ202406050076 梓潼街道福康新村小区一栋2单元 潼南区梓潼街道福康新村小区一栋2单元底楼门市“星星烧烤大排档”(兴业街120号,面对福康新村大门右侧,一中音乐教室对面),于2024年3月16日开业,规划设计该门市无烟道,该店油烟采取向门市外直排。且存在占道经营,深夜喧哗持续到凌晨三四点,有时甚至通宵,楼上居民苦不堪言。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接到群众举报件后,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梓潼街道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该门市无烟道,油烟向门市外直排”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查勘,该店租赁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凉风垭兴业街120号门市,属于商住楼,未设置公共烟道,1楼为商业门市,2楼以上为住户。该店经营前曾协调过楼上部分住户,但基本上都不同意将油烟管道接到楼顶。该店厨房内有1个天然气灶台,灶台上安装有集气罩和1台油烟净化器,有一根排烟管道接入厨房地下,厨房内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接入地下雨水井排放;店门口摆放了1台以木炭为原料的移动烧烤车,现场检查时,移动烧烤车正在使用,烧烤车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已开启,产生的油烟经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入环境。
二、关于“占道经营”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外人行道上杂乱堆放着椅子、塑料箱、风扇等物品,确实存在占道问题。
三、关于“深夜高深喧哗持续到凌晨三四点,有时甚至通宵”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梓潼街道安排社区对该烧烤店所属小区进行群众调查,受影响最大的 20 户居民反应2单元底楼门市星星烧烤大排档扰民,其理由是:无烟道,该店油烟采取向门外直排,窜入室内,刺鼻呛人业主都不敢开窗,老板占道经营,客人深夜划拳猜令,大声喧哗基本每天坚持到凌晨三四点。
油烟排放问题已整改,移动烧烤车已接一根排烟管道接入厨房地下,产生的油烟经自带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接入地下雨水井排放。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梓潼街道 已办结 已办结 6/7/2024
20 X3CQ202406070053 芭蕉村3社 潼南区卧佛镇芭蕉村3社村民反映,2014年开始修建泸南(泸州-南充)高速路经过投诉人房子旁边,高速路距离投诉人住房仅5米左右。通车后,车辆行驶噪音很大(夜间噪音更大),灰尘特别多,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希望能安装隔音墙,解决民生问题。 区交通运输委组织协调潼南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潼荣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卧佛镇以及村社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反映人的房屋距离潼荣高速公路护栏约8米,存在晚上和节假日车流量较大时噪音较大情况。 已于7月22日完成20米声屏障建设。 市交通局 卧佛镇 已办结 已办结 7/31/2024
21 D3CQ202406080040 玉溪镇 潼南区玉溪镇古玉路能源加油站对面的搅拌站(搅拌站老板姓杨)噪声扰民,扬尘严重。搅拌站无相关手续。 经调查问题基本属实。
6月13日,区住建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投集团、玉溪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
关于“搅拌站无手续”的问题。该搅拌站点由区城投集团设立在玉溪镇金堆村三社设立的混凝土临时加工点,以保障该辖区内双江航电枢纽及农村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玉溪潘家浩综合厂区建成后自行拆除复绿。目前该搅拌站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一是上午10:00时,搅拌站在启动所有生产设施设备情况下,区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在距搅拌站最近的居民户敏感点布点进行了噪声监测。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为55dB(A),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2类标准〔昼间dB(A)≤60〕判定,噪声测量值达标;二是玉溪镇组织社区对搅拌站500米范围内在家27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调查反应,有24户居民认为该搅拌站不存在扰民,有3户居民认为该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
关于“扬尘污染”的问题。一是经核实,搅拌站现场加工材料未完全覆盖,生产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扬尘。二是对周边在家27户群众走访调查,调查反映,有24户居民认为该搅拌站不存在扬尘,有3户居民认为该搅拌站存在扬尘。
1.2024年6月20日区生态环境局对重庆昂庆劳务有限公司(玉溪镇鹫台村3组搅拌站)未完善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完善相关制度。2024年8月1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7080元整。
2.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发集团、玉溪镇人民政府对该搅拌站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完善降音降尘措施。目前,该搅拌站已取得环评相关手续。
区住房城乡建委 玉溪镇 已办结 已办结 6/13/2024
22 D3CQ202406080041 龙形镇 1、水库被周围村民饲养的家禽污染,龙形镇安置房居民使用水时,发现水中有杂草、鸡鸭鹅毛。

2、潼南区龙形镇安置房旁有30个停车位上有泥土,下雨泥土被从山上冲进居民家中(周志鑫、周华英、龙学平音译),晴天扬尘扰民,向村委反映未果。

3、潼南区龙形镇安置房堡坎泥土垮塌到8排4-5号房屋门口。
1.潼南大石桥水库2020年12月建成蓄水,水域面积3400亩,岸线46公里,主要功能是人畜饮用和农业灌溉。龙形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大石桥水库龙形镇南岸滩段。
2024年6月11日,龙形镇组织人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检查: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完整,保护区内水面无影响水质的漂浮物,也未发现家禽活动等情况。龙形水厂运行规范、正常,常年水质检测结果达标。9至11日用户走访过程中,仅周某(其家中养有鸡)反应家中自来水曾经出现过异常,其余村民用水正常。赓即通知区水利对周某家中自来水进行突击取样、检验8项常规指标,结果达标。
2.康佳新村共有房屋93套,常住20余户。新村建有植草格停车位,兼具吸附泥沙和绿化的作用。
由于雨水冲刷和山坡土质自然风化,泥沙掉落堵塞水沟,造成部分泥沙堆积于停车场硬化道路及部分停车位,总面积约40㎡。
3.康佳新村后排4-5号房后,由于雨水冲刷和山坡土质自然风化,泥沙掉落堵塞水沟,总量约60m³。
1、水厂保持每天自检水质,管网未稍水每月两检测两次。
2、水厂、龙形镇、相关村(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地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高桥村加强日常保洁,如有垮塌砂石及时清运,动员居民主动参与日常保洁。
4.8月下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除大面积水葫芦。
5.10月中旬组织人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除漂浮物(主要是水葫芦)。
龙形镇
已办结 已办结 6/14/2024

按照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接受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潼南区共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案件22件,按要求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