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督察整改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2021年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 2022-08-31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2021年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巩固城市饮用水源整治成效,扎实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整改责任单位

潼南区

整改目标

进一步巩固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整治成效;2020年底前完成三个“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落实专人,各司其职,切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2.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饮水安全。3.持续开展评估。每年对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评估,进一步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效。4.加强柏梓镇、塘坝镇、小渡镇三个“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好保护区内隔离防护设施、标识标牌的日常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的防护网,修缮标识标牌。5.强化水质监测及宣传引导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编制完成《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排查。开展日常巡查,全面排查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筑、畜禽养殖、网箱养殖等,制止居民垂钓,建成隔离防护网3.3千米,设置18块标识标牌,安装1套视频监控。三是每月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水质达标率为100%。四是完成三个“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建成隔离防护网7410米,设置34块标识标牌,安装3套视频监控,完成了保护区划分和矢量图绘制。

整改时间

2019年至202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敬峰1531038938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2021年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新胜镇圆通村居民点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入塘坝河。

整改责任单位

潼南区

整改目标

在新胜镇圆通村居民点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依托原有污水管网,对居民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解决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一是在新胜镇圆通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对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

整改成效:建成新胜镇圆通村居民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维护,污水直排现象彻底消除。

整改时间

2019年至202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敬峰1531038938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2021年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龛镇老店村毛家坝新村、古泥村居民点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进入琼江。

整改责任单位

潼南区

整改目标

在崇龛镇老店村毛家坝新村、古泥村居民点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对居民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解决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一是在崇龛镇老店村毛家坝新村、古泥村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对污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

整改成效:202012月底完成崇龛镇老店村毛家坝新村、古泥村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建设,建成1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配套管网1.7公里。生活污水接入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直排现象彻底消除。

整改时间

2019年至2021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敬峰1531038938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