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通知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局党组印发了《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潼环党组〔2023〕9号),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并开展专题研讨,切实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中心组学习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5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开展交流研讨。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部运用“渝快办”网审平台,2023年共办理257件。大幅提高审批效率,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除外)。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让业主“只跑一处”。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要求,制定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公平竞争工作内部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存量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增量文件进行了审查,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二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了《2023年潼南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清单。2023年需抽取检查企业130家,目前已完成130家企业检查,公开率达100%。与潼南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2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行政。2023年由我局起草规范性文件2个,已经印发2个。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4次专项清理,保留10件、废止0件、失效0件。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法治化水平。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局党组工作规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回避制度。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37次。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2023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类咨询等行政事务31项,其中审查、草拟合同协议11份,出具律师审查意见书5份,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次。三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凡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一是严格执法工作监督。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潼南区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抓好落实,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效。全面实施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潼环〔2023〕140号),更新了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保证案件审查程序公平合法。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川渝跨界水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工作。印发《遂潼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2023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和参加6次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专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区域合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开展交叉执法实战比武,检查铜梁区域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和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单位3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数56个,涉嫌违法行为数4个;配合合川执法人员深入检查本辖区内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和实施自动监控的重点单位3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数62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将13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进行管理、将51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常态化实施正面清单制度。依据新《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对恶意违法严惩重罚,对轻微违法审慎包容、帮扶指导。2023年已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3件。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共57家,其中48家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为“环保良好企业”。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区生态环境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印发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2023年召开司法联动联席会议2次。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通过政府门户子网站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按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级栏目,栏目下包含履职依据、机关简介等二级栏目。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满意率100%。
(六)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共受理群众合理环境投诉780件,其中涉及废气类共463件、废水类106件、噪声类211件。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率、回复率均达到100%。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设立行政调解室,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积极与遂宁签订《遂潼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2023年12月与遂宁市联合开展跨省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2023年共修订、备案企业风评及应急预案68个,各类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总数达416个,基本实现辖区风险源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全覆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积极履职尽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坚持每年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年终述法评议,按要求在政府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聘请了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行政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服务事项31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4次专项清理。
(二)重视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带头在干部网络学院、法制教育网等网络平台学习培训,组织62名干部职工全覆盖参加2023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并参加网络旁听庭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2023年专业法律知识年检考试及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组织参加了环境执法大讲堂培训及考试4次,学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6次。组织参加2023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周,获得摄影比赛二等奖、书法比赛三等奖、无人机比赛三等奖。二是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2023年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1名、本科生1名,其中1名为法律专业人才。执法支队编制人数为19人,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全局持行政执法证55人。
(三)优化审批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使用“渝快办”网审平台,全面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2023年共办理257件,审批环评文件53件,项目总投资734657.9万元,环保投资18616.2万元。落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环评联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打捆开展同一类型项目环评审批。
(四)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两会一节”、新一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要求,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共计187家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累计排查环境风险企业420家次,整治环境安全隐患44个。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3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共计处罚金额255万余元;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件,按配套办法实施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案件1件。
(五)加强普法,提升公众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2023年,举办普法会议2次;发放《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等书籍60余套。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3次,组织志愿者为公民发放《重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资料300余册,对市民普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新进执法人员缺少执法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还需加强,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三定”方案核定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为30人,后编制人数减为19人,无法满足当前网格化环境监管需要。
(二)环境投诉量仍居高位。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未预留缓冲带,导致工业园区、商业区、住宅区距离较近,同时部分企业落实排污信息公示不够,相关部门环保知识宣传解读不够到位,导致易出现“达标扰民”现象。
(三)跨界污染治理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一是受行政区域管辖限制,存在着治污不同步、力度不一致、宽严不统一等问题,加上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执法理念存在差异,执法处罚标准不同,难以在跨界污染问题上达成共识。二是跨界污染行为联合执法不够,跨界污染问题存在发现难、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尤其是一些规模小、投资少、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其生产过程简单、隐蔽性强、污染严重,往往在跨行政区域地带与执法人员玩起时间差、“游击战”,致使环境违法行为屡查不止。
(四)行政执法能力仍需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待提高,比如对未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对象授权委托书、文书上传不全,未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现场检查影像、图片资料等证据,对此情况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环境执法工作,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环保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宣传解读工作,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点学习内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不断提升的生态保护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渝快办”平台运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落实“绿色通道”“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有序推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类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