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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潼南区涪江流域双江航电枢纽至回龙村河段清淤疏浚项目)

日期: 2025-12-03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12320251210。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81658965。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潼南区涪江流域双江航电枢纽至回龙村河段清淤疏浚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玉溪镇

重庆市潼荣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道总长度5km,疏浚方量共计约303.5万立方米                                                                                  

废水:疏浚废水:在疏浚作业区的河道下游100m处设置防污帘,缩短悬浮物在水中的完全沉降距离;淤泥干化废水:淤泥经机械脱水,滤液汇入三级沉淀后由密闭罐车运至玉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水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船舶内的生活污水贮存柜暂存后,委托有接收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陆域工作管理人员不在工程范围排放污废水,可以不予考虑;作业船舶定期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暂存于船舶含油废水收集箱(柜)内,后交由有接收资质单位转运,最终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废气:加强机械设备、作业船舶、车辆的维护;保障砂石含水率;在清淤作业过程中充分利用清淤船中的泥井、排泥槽沥出水分,采用 “分区域、轮次干化” 模式;淤泥运输采用密闭管道运输,淤泥脱水过程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小淤泥臭气扩散范围。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噪声设备位置,减少车船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未经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同意禁止夜间施工。固废:疏浚产生的砂石资源应依法处置,合理开展综合利用;清淤淤泥在淤泥干化场机械脱水干化处理后用作周边蔬菜基地种植用土;疏浚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后定期运至就近相邻场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配备的清淤船及各类作业船舶均已设置垃圾收集箱,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纳后,由有接收资质单位的环保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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