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潼南区下曹家坝河段清淤工程项目)

日期: 2025-12-03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12320251210。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81658965。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潼南区下曹家坝河段清淤工程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玉溪镇

重庆市潼荣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道总长度3.2km,疏浚方量共计约223万立方米                                                                                   

废水:疏浚废水:在疏浚作业区的河道下游100m处设置防污帘,缩短悬浮物在水中的完全沉降距离;淤泥干化废水:经淤泥干化、沉淀后由密闭罐车运至玉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水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船舶内的生活污水收集箱(柜)暂存,后委托有接收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陆域工作管理人员不在工程范围排放污废水,可以不予考虑;作业船舶定期维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暂存于船舶含油废水收集箱(柜)内,后交由有接收资质单位转运,最终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废气: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布局;清淤及淤泥脱水时段避开高温、大风横风时段,采用 “分区域、轮次干化” 模式,减少臭气扩散影响范围。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噪声设备位置,减少车船鸣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未经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同意禁止夜间施工。固废:疏浚产生的砂石资源应依法处置,合理开展综合利用;清淤淤泥依托淤泥干化场干化后用作蔬菜基地种植用土;疏浚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项目配备的清淤船及各类作业船舶均已设置垃圾收集箱,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纳后,由有接收资质单位的环保船定期接收转运处置。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