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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年产30万吨复合碳源扩能建设项目)

日期: 2025-10-09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10920251015。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81658965。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30万吨复合碳源扩能建设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中天路318号

华沃德源生态环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用地进行改扩建,新增丙类罐区一组,通过增加生产线和生产批次,实现原年产58500吨复合碳源扩建至年产30万吨复合碳源,复合碳源原材料新增丙烯酸钠、混合醇酯、PAM,同时复配工序后新增压滤工序;在原年产28000吨50%工业硫酸基础上新增一条年产量为3.2万吨的50%工业硫酸生产线;新增年产50000吨的液体硫氢化钠浓缩提纯生产线(4万吨38%硫氢化钠溶液,年产1万吨43%硫氢化钠溶液,主要通过浓缩和结晶等物理工艺实现生产,由于原料溶液中含有碳酸钠杂质,副产200吨/年碳酸钠)                                                                                        

废气:复合碳源废气主要为复配过程中的甲醇和少量颗粒物,依托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浓硫酸和纯水在石墨硫酸稀释冷却器上部混合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硫酸雾,生产废气和罐区呼吸废气依托现有一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硫氢化钠在加热器中受热会产生少量的硫化氢气体,收集后进入“二级碱液吸收塔”装置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增1台1.2t/h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15m排气筒排放。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和空压机含油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40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ABR+A2O+斜沉滤池”。pH、SS、COD、总氮、总磷、氨氮、石油类、总锰、硫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BOD5、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氯化物、硫酸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硫氢化钠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A2O+斜沉滤池”,处理规模为150m3/d,废水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pH、SS、COD、总氮、总磷、氨氮、石油类、总锰、硫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BOD5、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氯化物、硫酸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在丁类厂库内,建筑面积21m2;依托现有工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东侧新建一处面积为18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用于贮存新增危险废物。危废贮存点做重点防渗处理,设置导流沟和收集井、分区存放,按要求做好“六防”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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