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高石045-H7井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1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81658965。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高石045-H7井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梅家社区、金灵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新建高石045-H7无人值守单井站1座,利用原钻井工程井场用地,设计试采规模为20×104m3/d; (2)新建高石045-H7井~高石118井集输管线一条,采用Φ114.3×10 L245NS无缝钢管,长度为2.9km,设计集输规模为20×104m3/d,设计压力为9.9MPa;同沟敷设燃料气管道,采用Φ60.3×5.0 L245N无缝钢管,设计集输规模为1000m3/d,设计压力为4.0MPa; (3)在已有高石118井站内新增一套进站阀组模块、一套燃料气出站阀,不新增占地。 |
废气:柴油发电机组尾气通过自带的尾气处理系统和排气筒排放;油基泥浆钻井废气及酸化液使用的废气通过开阔场地自然扩散;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废气引入燃烧池灼烧处理,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水:钻前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自建的旱厕收集用于农肥,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钻井及完井期间:井场清污分流,修建清洁化操作场地;钻井废水经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不可回用部分和方井雨水、酸化废水、洗井废水定期用罐车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厂、大英迈邦污水处理厂等具备钻井废水处理资质和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民作为周边耕地等农肥使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基座减震。固废:井场现状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罐污泥及时转运资源化利用;废油完钻后由钻探公司收集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棉纱手套、油基岩屑和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含混浆)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及交废品回收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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