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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建设项目)

日期: 2025-04-11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4112025418。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传真:81658965。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建设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337号

重庆市潼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拟对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改建,一是后院办公用房重新改建(5、6楼改建为实验室,4楼和7楼作办公用房改建);二是将疾控中心原实验室5、6楼及走廊按二甲疾控要求进行部分改建,具体包括消防、实验室装修、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改造等,改建面积约为3100m2;配套设施包括新购置二级甲等疾控中心创建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卫生应急检验检测设备、综合能力提升所需检验检测设备,建立并升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系统等57台(套、项)

废水:理化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微生物实验废水经“消毒灭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及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排入疾控中心废水处理站,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150m3/d,工艺为“中和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潼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废气:6F理化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根30m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5F生物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排风系统经排风竖井抽至屋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定时紫外线消毒、加强机械排风等措施进行控制;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西侧楼顶排放。固废:设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6F中部,面积约5.89m2。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过滤介质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利用,不暂存;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设1处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5F东侧,建筑面积约5.78m2。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有生物活性的废物经高温灭活后再作危废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经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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