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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19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二是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是负责监督管理减排任务的落实。四是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七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九是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十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一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二是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十三是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十四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十五是承担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六是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十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四科一室,下辖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局机关和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统一预算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我局于20193月以原重庆市潼南区环境保护局为基础增加了部分职能职责,完成机构改革,由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双重管理。因改革接收转隶分流人员11名,现全局共有编制数68个,年末实有人数60人。财务方面延继潼南区环境保护局账务,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仍然采取统一预算与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776.71万元,支出总计7,77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7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安排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6.7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7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因项目资金收入的减少而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09.83万元,占16.8%;项目支出6,466.88万元,占83.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76.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近几年的累计投入环保保护项目有了一定的基础,本年度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9.44万元,增长549.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项目资金的预算,年中增加预算了专项资金。具体包括:潼财预发[2019]953号基本支出调增142.56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专项调减2万元、自动监测站运行专项调减2万元,20191-6月镇级污水处理费调增720万元;潼财建发[2019]79号,增加201710-20185月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474.4万元;潼财建发[2019]215号,增加蓝天行动人工增雨作业3万元;潼财建发[2019]306号,增加20186-201812月乡镇污水处理费405.3万元;潼财建发[2019]368号,增加第一批“以奖促治”专项45万元;潼财建发[2019]508号,增加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配套资金137万元;潼财建发[2019]509号,增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80万元;潼财建发[2019]619号,增加20191-7月非税收入工作经费88万元;潼财建发[2019]679号,增加水污染防治4060万元;潼财建发[2019]721号,增加区县排污权工作经费2万元;潼财建发[2019]924号,增加8-11月非税收入工作经费36.18万元;潼财建发[2019]648号,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9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3.43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9.44万元,增长549.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项目资金的预算,年中增加预算了专项资金,具体包括:潼财预发[2019]953号基本支出调增142.56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专项调减2万元、自动监测站运行专项调减2万元,20191-6月镇级污水处理费调增720万元;潼财建发[2019]79号,增加201710-20185月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474.4万元;潼财建发[2019]215号,增加蓝天行动人工增雨作业3万元;潼财建发[2019]306号,增加20186-201812月乡镇污水处理费405.3万元;潼财建发[2019]368号,增加第一批“以奖促治”专项45万元;潼财建发[2019]508号,增加琼江河流域整治项目配套资金137万元;潼财建发[2019]509号,增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80万元;潼财建发[2019]619号,增加20191-7月非税收入工作经费88万元;潼财建发[2019]679号,增加水污染防治4060万元;潼财建发[2019]721号,增加区县排污权工作经费2万元;潼财建发[2019]924号,增加8-11月非税收入工作经费36.18万元;潼财建发[2019]648号,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9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7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改革中接收了11名人员和全体人员工资的刚性增加,造成社保缴费支出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9.4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改革中接收了11名人员和全体人员工资的增加,造成卫生健康支出的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7,515.92万元,占9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4.41万元,增长681.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安排。

4)住房保障支出55.5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5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改革中接收了11名人员和全体人员工资的增加,造成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41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接收转隶人员11名和人员工资转上一年度的刚性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4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接收转隶人员11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通信费、差旅费、食堂补助、劳务费和扶贫工作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万元,下降1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25.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所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我单位无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上上年度和本年度我单位均没有公务车的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监测业务、处理环境投诉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科学安排车辆,让车辆使用更高效,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减少耗能。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科学安排车辆,让车辆使用更高效,加强司机的教育减少能耗。

公务接待费12.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的环境综合督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2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定已被领导干部广泛接收,接待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6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坚持公务接待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年初的预算,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4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通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食堂补助、劳务费和扶贫工作支出等。下属事业单位在机关运行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接收转隶人员11名,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5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是18年举办的业务培训较多,在此情况下,今年大型环保业务培训有所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534.66万元;7个项目均按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执行率100.0%。年度空气优良天数331天,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标;开展应急演练和“六五”宣传一次,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一次,二是提升在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环境救援队伍应对和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还不足,二是演练次数还可以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保障应急演练经费充足,二是多开展几次应急演练,提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专项 

联系人及电话

黄杰44577698 

主管部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0

10

10

10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1

1

社会效益 

/

提升在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环境救援队伍应对和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安全 

环境救援队伍应对和处置能力增强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没有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658988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收入决算表(表2)、支出决算表(表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机构运行信息表(表8)、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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