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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1-01-19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三)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参与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的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七)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办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配合组织部门考核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绩。(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等;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排污申报复核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室内环境监测等委托监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等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区环境状况公报。(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十一)受理单位、个人对污染和损害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负责处理或督办。(十二)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潼南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在编职工46人,离退休 14人,遗属等其他 1 人。在编公务车4辆,其他车辆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96.91万元,支出总计2,496.9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517.47万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9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9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9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61万元,占47.36%;项目支出1,314.30万元,占52.64%。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9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47万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85万元,增加138.6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标准变动,在年中的调整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环保专项资金共计419.7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资金478万元、琼江河流基金利息429万元、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和2017PPP项目前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万元等资金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47万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0.85万元,增加138.6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在年中的调整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环保专项资金共计419.7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资金478万元、琼江河流基金利息429万元、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和2017PPP项目前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万元等资金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56万元,占4.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6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改革,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0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预算;节能环保支出2,125.32万元,占85.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5.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标准变动,在年中的调整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环保专项资金共计419.7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资金478万元、琼江河流基金利息429万元、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和2017PPP项目前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万元等资金预算;城乡社区支出149.78万元,占6.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7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税费清理工作经费3万元和2017年乡镇污水处理资金14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5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预算;其他支出16.00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资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4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体职工平时考核奖。公用经费390.13万元,较上年增加28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印刷费、食堂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小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监测采样、环保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5.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及相关各部门来潼调研、检查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小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55批次,3,2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食堂补助、劳务费和车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83.74万元,增长266.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严重不足,增加了临时工人数,劳务费上涨;二是公务员(参公)人员发放车贴,其他交通费用上涨;三是环保宣传增加,宣传费和广告位租赁费上涨;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测站监测采样。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4577698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收入决算表(表2)、支出决算表(表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表8)

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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