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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水利局:“四举措”抓实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日期:2023-05-26

潼南区水利局:“四举措”抓实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夯实具体责任。及时印发《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成5个工作小组,按照属地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要求。召开专题会议2场次,强化针对性部署,明确推进措施、整治重点和具体成效,做到计划方案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部署到位、推进落实有序,保障措施有力。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对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聚焦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精准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清理、合理配置河道、水库(小水电站)以及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各类水域地段安全警示标识,加大排查频次,严查游泳、钓鱼等涉水危险活动。

三是突出关键时段。坚持领导带队、下沉一线,采取重点督导、驻点帮扶、专家服务等方式开展实地动态排查。突出关键时段,把握重点难点,聚焦辖区内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薄弱环节等精准防控安全风险,突出整治整改实效。进一步加强水库蓄放水、小水电站及灌溉渠道退水期间下游河道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硬性要求和刚性约束,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网格化、清单化管理措施11条,严格执行问题整改“查、认、改、罚”工作流程,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等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闭环销号机制,加大现场核查抽查力度,防止出现问题隐患“一报了之、纸面整改”等现象,杜绝虚假整改和反弹回潮,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问题彻底解决。

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套);排查79处(个、点、段),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4份,限期整改问题34个,立即整改45处,已整改问题 79个,整改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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