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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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组〔2022〕17号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17


潼水组〔202217号                                   签发人:代正旭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党组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要求,对照《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会议精神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依法治国委有关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二级班子及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常态化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狠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各支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新进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通过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打击非法采砂

2021年我局牵头开展全区非法采砂依法打击综合执法工作,联合交通、规资等7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取得良好实效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摘牌”。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悬挂宣传标语58幅,张贴工作《通告》300份,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安装标牌50块。二是多管齐下,深入摸排。对船舶、砂石加工场(堆砂场)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摸排采石船25艘、吸砂船55艘、运输船196艘,船舶集中停靠点10个;排查出砂石加工厂、堆料场77家;排查砂石码头、接卸点7个。三是严格执法,强力推进。组织执法巡查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拆解吸砂船只4艘,督促拆除54家违法砂石加工堆放场,暂扣非法砂石(含泥夹石)2.1万吨,没收非法吸砂船1艘,运砂船1艘,并处罚款20万元。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出台《潼南区砂石采运四联单管理制度》《潼南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加强河道砂石开采长效管理。

(三)深化水利改革,持续优化水事营商环境

一是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材料,行政许可全部实现压缩法定时限80%,不超过4个工作日办结。二是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3个事项实现跨区县通办。三是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费用,将评审费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不再由编制单位或业主承担。四是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联动建设,归集和上报信用信息100余条。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局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法律评估,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目前我局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以区政府名义制发2件,以部门名义制发2件,均按程序进行备案。二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今年清理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3次,并报送了清理情况。三是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参与到我局行政许可、规划编制、应急预案等决策论证中,针对铜车坝水库等重大项目依法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切实提升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度。

(五)加强执法管理,提高水利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决定100余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余次,同时按照案卷评查标准,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加强执法案卷归档立卷。二是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柔性执法,目前通过此方式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办理已逾40件,缴纳水土保持费300余万。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潼南区水利局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和视频学习培训,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分别在我区别口镇、上和镇集中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和巡河护河活动。完成“七五”普法涉及我局有关工作内容。按照“以案释法”工作要求,积极向市水利局、区普法办报送了相关案例。

(六)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坚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办理人大代表提案14件、政协提案3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项。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法定公开事项信息256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急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门的记录本,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归档。二是制定信访稳定保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21年完成矛盾纠纷排查5次,依法化解各类信访事件10余件。三是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党100周年大排查百日行动、水利建安行动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行政工作部署相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细化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法治建设任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认真开展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报告。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渝潼律师事务所黄涛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实行法律顾问把关。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民法典和水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邀请专家培训《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知识理论考试,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庭审旁听等,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水利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水利执法点多面广线长,我局有执法资格人员42人,专职执法人员11人,50岁以下专职执法人员4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车辆,执法着装。

(二)单位内部缺乏法律专业性人才。我局无在编法律专业相关工作人员,法制审核工作无专业人员把关,与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相适应,依法执法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不规范。存在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将规范性文件视作普通文件进行出文,清理过程中发现部分规范性文件仅为应对上级工作检查,重复发文。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潼南“一城三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党组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4日


潼水组〔2022〕17号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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