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水许可〔2021〕18号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
连接通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重庆市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
根据你单位关于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项目代码:2105-500152-04-01-811810)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同意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涉及河道采用1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同意工程设计塘坝文昌学校人行天桥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涉河方案
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位于潼南区塘坝镇文昌学校内,工程为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人行天桥。拟建人行天桥全长37.00m,系三跨现浇简支梁混凝土桥,桥面宽4.50m。天桥共布置10根矩形墩,下部为圆桩基础。天桥跨径布置:4.5m+11.8m+7.6m+7.5m+5.6m,上部结构采用混凝土现浇简支梁,桥面净宽:4.5m,涉河段桥底面最低标高251.85m。天桥下部布置有10根矩形墩,其中4#、5#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即涉河段共有4根。4#、5#墩截面尺寸0.4m×0.4m(横桥向×顺桥向),墩高分别为6.15m,5.31m。4#、5#墩下部均为直径0.8m的灌注桩基础(嵌岩深度0.8m),以中风化泥岩为持力层,桩长6~15m。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1年6月1日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桥墩号 |
X |
Y |
备注 |
上游4# |
22041.931 |
77801.498 |
河道管理范围内 |
上游5# |
22044.851 |
77794.574 |
下游4# |
22045.644 |
77803.075 |
下游5# |
22048.613 |
77796.206 |
潼水许可〔2021〕18号关于潼南区塘坝文昌学校运动操场连接通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