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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16号关于潼南区玉溪镇回龙村2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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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16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区玉溪镇回龙村2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双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潼南区玉溪镇回龙村2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双江航发〔202330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任务及防洪标准

(一)工程任务

由于双江航道工程建设,汛期发生洪水时,河水倒灌,侵蚀河道岸坡,造成岸坡垮塌。本工程建设任务以固化岸坡和稳定河势为主,兼有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

(二)防洪标准

本工程治理河段为涪江一级支流陈家河支流,集雨面积较小,无保护对象,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级为Ⅴ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取5年一遇的洪水治理标准,整治后河道满足5年一遇的洪水过流能力,保证行洪安全

、工程规模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规模

陈家沟治理长度为1893.8m,其中新建1.5m高挡墙段(桩号T0+000.0-T1+1300.00)河道中心线长度1300.00m,其中左岸(桩号Z0+000.00-Z1+318.02)治理长度1318.02m,右岸(桩号Y0+000.00-Y1+310.22)治理长度1310.22m,总计治理长度2628.24m;新建3.5m高挡墙段(桩号T1+1300.00-T1+428.50)河道中心线长度128.50m,其中左岸(桩号Z1+318.02-Z1+450.42)治理长度132.40m,右岸(桩号Y1+310.22-Y1+438.64)治理长度128.42m,总计治理长度260.82m;新建2.0m高挡墙+框格植草护坡段(桩号T1+428.50-T1+606.81)河道中心线长度178.31m,其中左岸(桩号Z1+450.42-Z1+760.69)治理长度310.27m,右岸(桩号Y1+438.64-Y1+596.07)治理长度157.43m,总计治理长度335.74m;清淤疏浚段(桩号T1+178.78-H1+893.79)河道中心线长度715.01m;治理支沟共1条,支沟治理长度为87.37m(桩号X0+000.0-X0+087.37)。

(二)主要建筑物

1. 堤体及护岸结构设计

(1)新建1.5m高挡墙段

新建1.5m高挡墙段(桩号T0+000.0-T1+1300.00)河道中心线长度1300.00m,其中左岸(桩号Z0+000.00-Z1+318.02)治理长度1318.02m,右岸(桩号Y0+000.00-Y1+310.22)治理长度1310.22m,总计治理长度2628.24m。本段河道采用1.5mC25砼挡墙,顶宽为0.3m,基础埋深为0.3m,基础厚度为0.3m,墙趾外伸长度为0.3m;挡墙迎水侧边坡为1:0.3,背水侧边坡为1:0.2,每10m设伸缩沉降缝,缝宽20mm,缝内填塞沥青木板;墙身设排水孔,间排距2m,坡度为5%,排水管为φ50PVC管,挡墙基础坐落在砂卵石上,下设置C15混凝土垫层,垫层厚度0.1m,挡墙趾原土回填,堤身采用原土回填,回填坡比为1:1

治理支沟共1条,支沟治理长度为87.37m(桩号X0+000.0-X0+087.37),渠道断面尺寸为1m×1m(宽×深),采用C25砼浇筑。

(2)新建3.5m高挡墙段

新建3.5m高挡墙段(桩号T1+1300.00-T1+428.50)河道中心线长度128.50m,其中左岸(桩号Z1+318.02-Z1+450.42)治理长度132.40m,右岸(桩号Y1+310.22-Y1+438.64)治理长度128.42m,总计治理长度260.82m。为保持岸线平顺,本次设计同一断面左右岸挡墙顶高程保持一致,工程河道挡墙高度为3.50m,顶宽为0.6m,基础埋深为1.5m,基础厚度为0.5m,墙趾外伸长度为0.5m;挡墙迎水侧边坡为1:0.3,背水侧边坡为1:0.1,每10m设伸缩沉降缝,缝宽20mm,缝内填塞沥青木板;墙身设排水孔,间排距2m,坡度为5%,排水管为φ50PVC管,挡墙基础坐落在砂卵石上,下设置C15混凝土垫层,垫层厚度0.1m,挡墙趾原土回填,堤身采用原土回填,回填坡比为1:1

(3)新建2.0m高挡墙+框格植草护坡段

新建2.0m高挡墙+框格植草护坡段(桩号T1+428.50-T1+606.81)河道中心线长度178.31m,其中左岸(桩号Z1+450.42-Z1+760.69)治理长度310.27m,右岸(桩号Y1+438.64-Y1+596.07)治理长度157.43m,总计治理长度335.74m。为保持岸线平顺,本次设计同一断面左右岸挡墙顶高程保持一致,工程河道挡墙高度为2.0m,顶宽为0.5m基础埋深为1.0m,基础厚度为0.3m,墙趾外伸长度为0.3m;挡墙迎水侧边坡为直立式,背水侧边坡为1:0.3,每10m设伸缩沉降缝,缝宽20mm,缝内填塞沥青木板;墙身设排水孔,间排距2m,坡度为5%,排水管为φ50PVC管,挡墙基础坐落在砂卵石上,下设置C15混凝土垫层,垫层厚度0.1m,挡墙趾原土回填,堤身采用原土回填,回填坡比为1:2。护坡采用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先回填夯实岸坡至坡比1:2,再铺设100mm粗砂垫层,最后铺设C25钢筋砼框格植草护坡,每隔10m设置一道格构,护坡顶部设置C25砼基础。

(4)下河梯步设计

为了便于护岸维护、抢险和村民日常通行,在河道两岸沿工程段根据实际设下河梯步,采用C25砼砌筑,其中主河道设下河梯步9处,梯步宽度为1.5m,由挡墙两侧延伸至河底。

2. 堤后雨水排放设计

雨水的排放及宣泄,左右岸挡墙墙顶设置排放口进行排泄,尽量设置于堤后低洼处,排放口底高程为内侧地坪高程,宽度约为0.3m

3. 河道清淤设计

在基本保持原河床高程的基础上对河道卡口及阻碍行洪断面进行清淤疏浚,对部分折弯及急弯段进行调整,河道清淤疏浚原则为:对于现状高于设计河底高程河段进行清淤,低于设计河底高程河段不进行回填。

三、工期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为6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来源

本工程推荐方案静态总投资为362.12万元,建筑工程投资314.0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4.89万元,工程独立费用6.5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6.61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资本金和企业资本金、银行贷款。

工程最终审定概算投资以区发改委批复为准。

五、有关要求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二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 潼南区玉溪镇回龙村2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3627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627印发

潼水许可〔2023〕16号关于潼南区玉溪镇回龙村2组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