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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15号关于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花岩镇种猪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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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15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花岩镇种猪厂取水工程)

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递交的潼南区花岩镇种猪厂取水许可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及《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花岩种猪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

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花岩镇种猪厂取水工程)取水口位于重庆市潼南区花岩镇石马村77组朱家沟幺磨嘴水库(东经105°39′45.96″,北纬30°13′45.74″),取水泵站距离种猪场直线距离约3.5km。取水方式为岸边深水泵提水,设计规模为220.61m3/d。取用的源水主要供于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花岩镇种猪厂)养殖用水。

二、核定取水量

校核项目年取水量8.01m3,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

三、退水

本项目退水应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执行,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以及农田灌溉用水,还田利用水量2.11m3

四、计量设施

须在每根取水管道上均安装经质检部门鉴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

、水资源费征收

项目正式运行后,每季应按时向我局报送取水数量并交纳水资源费,地表水缴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12元。

、其他

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量发生较大增加或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生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温氏花岩镇种猪场取水工程(幺磨嘴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3613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6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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