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水许可〔2023〕10号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滴水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潼水许可〔2023〕10号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滴水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滴水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与建设任务
滴水岩水库所在河流位于涪江水系塘坝河支流,枢纽工程位于潼南区新胜镇铁线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养殖、防洪于一体的小(2)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
除险加固后,滴水岩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91.74m,设计洪水位292.45m,校核洪水位为292.75m,正常库容11.79万m3,总库容14.51万m3,属V等小(2)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及放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除险加固方案。
1.大坝工程
对大坝上坝坡进行粘土压实换填,换填区域为上坝坡全范围,回填土采用粘土,在大坝上游进行粘土换填时,对大坝上游右侧管涌进口进行回填封堵;拆除原破损六棱块护坡,并重建恢复;拆除原有上坝坡破损砼梯步,重建C20砼梯步,重建梯步宽1.5m,步高0.2m,坡度1:1.69,梯步采用C20砼预制,并采用M10水泥砂浆勾缝。
拆除坝顶贯穿性裂缝处道路,并重新回填压实重建,重建道路采用C20砼硬化,硬化宽度3m,厚20cm,下设碎石垫层,垫层厚度10cm。
滴水岩水库坝体渗漏,根据水库渗漏及现状情况,本次坝体防渗对大坝上坝坡进行复合土工膜防渗,同时对大坝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复合土工膜防渗范围为大坝上坝坡全区域,防渗面积约1200m2,大坝充填灌浆范围自桩号充填0+00.0至桩号充填K0+098.00,充填灌浆孔距2.0m,共50孔,钻孔总进尺540.28m,其中充填灌浆472.28m。
对坝体进行白蚁治理。
2.溢洪道工程
溢洪道控制段边墙倾斜,本次除险加固对溢洪道控制段倾斜边墙进行拆除重建,需重建边墙长约5m,重建建筑材料利用原边墙拆除条石,重建边墙高度与原边墙一致,为2m,边墙厚度增加0.1m,重建后墙厚0.4m。
3.附属工程
雨水情监测设施提档升级;增加视频监控设施;坝脚集渗沟增设渗流观测设施。
四、工期
基本同意工期为5个月。
五、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70.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4.3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15万元,独立费用10.23万元,基本预备费3.0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们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监理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主体工程动工前,项目法人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施工监督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与环境保护工程,抓紧工程开工建设,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二)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滴水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书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4日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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