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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9号关于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潼南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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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许可〔20239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潼南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潼南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关于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潼南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019-500152-48-01-083905),我局组织专家对《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潼南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段位于潼南区梓潼街道纪念碑社区及胜利社区,同意涪江、胜利堰河、谢家沟及杨柳沟均采用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涉河管道及泵房工程采用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位于潼南区梓潼街道纪念碑社区及胜利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潼南区梓潼街道纪念碑社区金滨路管道:新建污水管网为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B型)DN400污水管955.78m。在涪江管理范围内埋设JBW-13~JBW-19180m长的DN400污水管道,埋深0.73~3.60m

(二)潼南区梓潼街道胜利社区卫星村管道:新建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B型)DN400污水管2244m、污水一体化泵站1座(Q=15m3/h,H=23m,N=3kw)、泵站出水管(DN80涂塑钢管)716m。其中在胜利堰河管理范围内埋设W-1~W-8W-11~W-54G-9~G-351621m长的DN400污水管道,埋深0.73~2.68m;在谢家沟管理范围内埋设1座一体化泵房(地埋式)和G-2~G-318m长的DN80污水管道下穿谢家沟,埋深0.9m;在杨柳沟管理范围内埋设W-9~W-1036m长的DN400污水管道下穿杨柳沟,埋深1.25m

本工程建设后对河势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区水利局备案。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七)你单位应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涉及其他部门审批事项的,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附件:1. 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潼南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 工程控制坐标表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3412日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4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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