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2024年度注销及新发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2024年度注销及新发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为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注销及新发取水许可证予以公告。
一、注销取水许可证
(一)重庆市潼南区供水工作管理站(太安镇前进自来水厂)关停,经取水单位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066,于2024年4月10日起作废。
(二)重庆市潼南区供水工作管理站(桂林街道高庙社区自来水厂)关停,经取水单位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048,于2024年4月10日起作废。
(三)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白云村水厂),经取水单位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105,于2024年6月11日起作废。
(四)重庆润民纸业有限公司取水工程(设施)关停,取水单位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122,于2024年8月12日起作废。
(五)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青云灌区如意寺)关停,经取水单位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153,于2024年9月23日起作废。
(六)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青云灌区土地咀提灌站)关停,经取水单位申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原取水许可证编号:C500152S2021-0131,于2024年9月23日起作废。
二、新发取水许可证
2024年未新发取水许可证
特此公示。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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