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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镇街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全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及启动地灾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26-05-25

潼汛指〔20262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镇街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

全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及启动地灾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最新预报,52120-2413时,潼南的小渡达大暴雨,塘坝、寿桥、五桂、新胜、花岩、田家、米心、玉溪、上和、宝龙等10个镇街达暴雨,柏梓、宝龙、古溪、崇龛、桂林、群力、太安、梓潼、双江、大佛等10个镇街大雨,其余镇街达中雨。最大小时雨强36毫米(宝龙,2203时)。琼江上游:100-250毫米有4个站,50-100毫米有75个站,25-50毫米有52个站,最大118.9毫米,(总站数134)。涪江上游:100-250毫米有3个站,50-100毫米有103个站,25-50毫米有176个站,最大138.4毫米,(总站数874)。24日夜间我区中雨,局地大到暴雨,雨量2050毫米;两江上游:安岳和遂宁地区降雨量2040毫米,绵阳520毫米。24日夜间我区中雨,局地大到暴雨,雨量2050毫米;两江上游:安岳和遂宁地区降雨量2040毫米,绵阳520毫米。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52414时对潼南等29个区县启动全市防汛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于52414时对潼南区等2个区县启动地质灾害级应急响应。结合当前雨水情和地质灾害风险,根据《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市潼南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202652415时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和地灾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从严从实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坚决做好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加强短时强降雨、地灾、内涝和中小河流涨水风险研判,加强统筹调度,提前安排部署,确保全区安全。

二是落实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熔断管控关键措施,尤其要针对老弱病残孕、外来人员、避暑老人、返乡学生等重点人群,全覆盖叫应、应转尽转,确保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

三是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盯紧城区地下空间、易涝地段、切坡建房、山沟坡脚、涉水工地、高山景区、山区民宿、河边休憩、水上文旅新业态等薄弱环节,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在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未经支护的人工切坡,对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的陡崖和孤石,对可能形成地面塌陷的采空区和隧道建设影响区域,对潜在山洪泥石流沟谷、切坡建房边坡、临水临坡临崖临沟四临居住区等进行重点排查。

四是提前部署抢险救援力量,一半以上抢险救援力量和前突车等重要装备部署到高风险镇街,各镇街以此类推,前置部分力量到高风险部位、点位,确保快速遂行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各镇街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信息报告相关规定,遇有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立即上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潼南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5241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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