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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2024〕397号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9-24 来源:区水利局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

(2024版)

预案版本号:TNSLYA-2024-Z04

              发布时间:20249

                  实施时间:20249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编制

                      20249


编制成员表

职称/职务

编制

人员

舒 适

监督科科长

沈 鸿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付成龙

规划建设科科长

蒋 璐

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副主任

陈谦

工程师

周 璇

大石桥水库管理所所长

邓迎春

工程师

蔡 勇

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校 核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唐志勇

财务科科长

审 核

黄 伟

副局长

批 准

张昭源

党组书记、局长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1.5响应分级

1.5应急预案体系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2.2机关应急救援指挥部

2.3应急救援工作组

3响应启动

3.1初期响应

3.2报告上级部门

3.3协调应急资源

3.4应急过程后勤及财力保障

3.5信息公开

4处置措施

4.1现场指挥

4.2事故处置

4.3现场警戒

4.4响应暂停与结束............................................................................................16

5后期处置...................................................................................................................16

    5.1事故调查........................................................................................................16

5.2应急处置的评估............................................................................................17

5.3人员安置........................................................................................................17

5.4表彰和处罚....................................................................................................17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6.4其他保障

7附件

7.1水利工程建设风险评估成果

7.2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7.3格式化文本

7.4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市、区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潼南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水利局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战结合

把安全事故预防作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救援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应急响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发生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条块结合,资源整合,达到事故救援迅速、高效的救援效果。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号令

7)《重庆市突发事故应对条例》(20129号市人大公告)

8)《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

9)《重庆市潼南区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10)《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

13)《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2号令)

14)《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安办〔2020110号)

1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22

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1.3.2有关文件资料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分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潼南区境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和应急救援能力,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三个级别,其中第级为单位级(单位)、第级为局级、第级为区级(社会联动)。

1.5.1 Ⅲ级响应(项目)

适用于突发事故程度较轻、影响范围小、造成的后果轻(无人员重伤、死亡),仅依靠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能够控制险情的事故。当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初期,由本单位组织员工对事故进行有较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发生初期。

1.5.2 Ⅱ级响应(局级)

适用于突发事故相对较大,影响范围相对较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一般事故(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单靠单位的应急力量无法控制事态发展,事故继续扩展有可能造成更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局级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同时启动与区应急局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1.5.3 Ⅰ级响应(区级)

适用于经级先期救援和级应急救援未能控制事态发展,事故继续扩展有可能造成更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需启动区级应急救援预案,依靠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援的事故。

1.5.4分级响应机制

将突发事故分为一级险情、二级险情和三级险情。一级险情最大,要靠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和社会联动才能救援的险情;二级险情是只靠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就能救援的险情;三级险情最小,仅靠事故单位应急力量就能救援的险情。在险情救援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级变二级、二级变一级的迅速转变,还可能产生次生或衍生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随时处于戒备状态,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的扩展和控制事态能力的不足,提高应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及时改变应急响应行动。

突发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单位应急力量先期控制救援,先期处理的同时要向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适时报告事态发展的情况和救援进度效果。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要随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向区政府应急办适时报告事态发展的情况和救援进度效果。区政府应急办做好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和组织社会增援的准备。突发环境事故险情升级的同时,应急响应要随之升级。

1.5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向上衔接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向下衔接各施工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

             

1应急预案体系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潼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机关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等组成。

2.1应急领导小组

2.1.1机构成员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督科、规划建设科及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应急领导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组长

张昭源

局长

13908331213

副组长

黄伟

分管副局长

17783835377

成员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唐志勇

财务科科长

13996081168

沈鸿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13983799555

舒适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2.1.2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应急行动的总则。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方案进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审核及签发、决定启动和终止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落实上级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指令,制订应急准备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

4、根据事件发展情况派出现场指挥及工作组,实施靠前指挥和救援;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6、在进入应急状态时,安排相关队伍的具体工作,确保应急行动按程序运行。

2.2机关应急救援指挥部

2.2.1机构成员

为了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局机关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机关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机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和资源调度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名单如下。

2.2-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应急领导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指挥长

黄伟

分管副局长

17783835377

副指挥长

沈鸿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13983799555

综合组

组长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副组长

徐远勤

办公室副主任

18223066681

成员

余佳

机关党委副书记

13640539500

蔡勇

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13983087535

资源调度组

组长

舒适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副组长

周璇

大石桥水库管理科科长

13668060539

成员

邓迎春

工程师

13452027371

陈谦

工程师

15826023282

2.2.2工作职责

1、机关应急指挥部职责

1) 根据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启动局级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现场组织指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的落实,做好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有利于应急预案实施的决策,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确定参加应急救援的工作组、应急抢险队伍;

3)根据突发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向外部应急组织(上级部门以及其他企业或地方安全、公安、医疗组织)提出应急救援请求;

4)现场审定重大应急处置方案措施,统一组织内外部应急资源,指挥现场的重大应急行动 ;

5)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事宜的处理及恢复正常生产 ;

6)根据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终止局级应急救援行动。

2、综合组职责

主要负责内、外信息报送和指令传达,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市水利局报告事故信息和救援情况;负责传达区委、区政府、市水利局指示;配合现场指挥部做好内、外的联络通信工作;突发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媒体应对;按指挥部指令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收集与发布,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认真履行机关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3、资源调度组职责

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负责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器材等资源的检索、协调与调度,协调跨区域、跨行业应急专家和应急资源;并及时组织运送到事故救援现场。

2.3应急救援工作组

2.3.1机构成员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下设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治安警戒组和善后处理组。

2.3.2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为事故现场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工作。分析判明事故原因,分析研判事故演变趋势和后果预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救援方案,实施伤亡人员施救和事故态势控制,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救援提供咨询。

2、抢险救援组职责

迅速开展侦检、监测,及时查明事故初步原因和损害情况,判明危险范围和趋势;按现场救援方案和程序实施救援行动,及时搜救伤亡人员和控制事故态势的发展和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实时向机关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和救援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相、记录取证,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提出应急救援终止建议;认真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与外界的通信畅通,保持事故现场工作组与区应急办、机关应急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态势和应急救援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应急救援指令,认真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4、治安警戒组职责

根据事故影响范围,设置警戒区,布置岗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组织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群众疏散,并维持疏散群众秩序;对突发事故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突发事故救援现场社会秩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引导抢险车辆行驶路线;对突发事故涉案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尽快恢复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协助配合受伤人员的治疗、死亡人员的保险理赔、救援补偿、慰问抚恤、矛盾纠纷化解等。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响应启动

3.1初期响应

1、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明确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召开应急会议;

2)通报事故情况;

3)明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4)明确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和任务;

5)初步判断所需调配的内外部应急资源;

6)确定信息上报的有关部门和内容。

2、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适时安排后续工作。

3、建立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沟通、传达相关信息。

4、各应急工作组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将负责的工作情况及决定报告现场指挥部。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3.2报告上级部门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先期救援情况。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社会公众、事发单位可直接通过“110”报警电话、政府公开电话等报警;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救援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救援信息应适时报告。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救援采取的措施、投入的救援力量编成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上级增援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原则,第一时间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简要信息,随后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救援效果等,并根据事故进程依照有关规范不间断地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

3.3协调应急资源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事态及需求,及时组织调配、协调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及物资,并研究确定是否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家赶赴现场。

2、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备物资渠道:

1)下属各单位应急物资、协议应急抢险机构;

2)区域联防单位;

3)地方政府。

3.4应急过程后勤及财力保障

1、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通畅,并确保现场抢险工作实时记录(采用文字、照片等多种方式)并归档。

2、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按照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落实应急资金等事宜。

3.5信息公开

1、新闻媒体沟通、信息发布

1)水利局新闻发言人是经授权代表潼南区水利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的人员。特殊情况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或授权现场指挥部指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

2)当发生级及以上事故时,应在接到事故初报后1小时内完成新闻稿的草拟和送审,综合组应及时开展工作制定信息发布的具体方案,确定参加发布会的主要媒体名单,公布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场所;

3)首次新闻发布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以及对人员、环境、社会的影响,应急处置阶段性进展情况;

4)在新闻发布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2、内部人员信息告知的要求

当事故发生后,采用内部网站、内部宣传材料等渠道或信息沟通会等方式对内部人员告知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齐心协力,共同应对事故。

3、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的告知要求

当发生事故后,水利局及各单位相关部门应尽可能及时地向受到影响的相关方告知有关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4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在应急救援工作组到达前,由各项目组织开展事故前期应急抢险自救。

4.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应按洪灾、输送电事故、设备故障等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调动各工作组,集结人员、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落实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冷静思考并落实应急响应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防止次生生产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4.2事故处置

1、对事故现场伤员立即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2、在实施应急预案时,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经过自身安全防护训练的人员。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要求执行。

3、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人员,必须配戴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防护用具。

4、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事故灾害现场的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组织程序。必要时,确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等。

5、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在现场指挥未到达现场之前,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负责人指挥。

4.3现场警戒

事故现场由治安警戒组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组织疏散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安全。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线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肇事者及有关事故嫌疑人员及时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响应暂停与结束

受气象、技术状况等客观条件限制,应急救援行动无法进行的,应急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在隐患消除后继续组织救援。当险情已经消除,事故发展态势得到全面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得到消除,现场抢救活动已结束,被困人员安全离开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经抢险救援组组织专家组评估认定,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应急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措施,有序撤离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单位或部门,结束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事故调查

有关科室和单位参加,依法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有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应急救援情况,认定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2应急处置的评估

应急处置活动结束后,组织相关科室分析、总结我单位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对本次突发事件作出科学的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5.3人员安置

督促监督有关作业单位妥善安置事故中受伤人员及转移受伤人员到就近医院治疗并及时与保险机构联系,及时开展受灾人员、财产保险理赔工作。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对伤亡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

5.4表彰和惩罚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编制水利局内部各部门、施工项目和相关单位、人员应急通信录,收集编制区政府应急办、当地政府应急办、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单位、专业应急队伍等通信录,下发至所有职工。

6.2应急队伍保障

为保证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得到迅速、有效救援,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成员应考虑由多种技能的人员组成,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素质。当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为保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的补充,实行应急救援全员培训、演练,使员工都懂得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都能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利用当地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衔接,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6.3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应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提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采购、储备清单,由专门部门组织采购。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应储备在专门的地方,以便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到事故救援现场。应急装备物资应按类型、性能定置摆放,建立台帐,实行专人管理、统一调动。应急装备物资原则上只能用于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严禁挪用。特殊情况下确需动用时,要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对损坏或消耗的应立即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人员要对应急装备物资的流失负责。应急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种类、品种、数量和质量的齐备和完好。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区政府应急办、当地政府应急办、环保、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及其他社会应急组织衔接,充分了解其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台帐,互通通信联络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做到相互支援、资源共享。

6.4其他保障

6.4.1应急资金保障

项目在年初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应急装备物资采购、应急管理、应急培训、演练和宣传等所需经费进行预算,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列入年度预算,并按规定提取。应急资金应按需求进度逐步到位,实行专帐、专储、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时,经费必须及时到位。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人员应对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保证应急专项资金的安全负责。

6.4.2技术保障

为保证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确保达到最佳救援效果,并避免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衍生突发事故,防止应急救援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等。区水利局应组建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库的成员应由市内、区内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库成员的专业技术种类和管理技术种类应尽量广泛。专家库成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了解应急救援实战场景。

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区政府应急办、公安、应急、消防、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及其他社会应急组织衔接,充分了解其相关技术、管理专业人员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台帐,互通通信联络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做到相互支援、资源共享。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附件

7.1水利工程建设风险评估成果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潼南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43项、一般危险源76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估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和风险矩阵法(LS法)进行评估。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1-1   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

重大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1

施工作业类

明挖施工

滑坡地段的开挖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2

堆渣高度大于10m(含)的挖掘作业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3

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m(含)或地质缺陷部位的开挖作业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4

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m(含)或滑坡地段的开挖作业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5

洞挖施工

断面大于20m2或单洞长度大于50m以及地质缺陷部位开挖;地应力大于20MPa或大于岩石强度的1/5或埋深大于500m部位的作业;洞室临近相互贯通时的作业;当某一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相邻洞室的施工作业

冒顶片帮、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6

不能及时支护的部位

冒顶片帮、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7

隧洞进出口及交叉洞作业

冒顶片帮、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8

地下水活动强烈地段开挖

透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9

石方爆破

一次装药量大于200kg(含)的爆破;雷雨天气的露天爆破作业;多作业面同时爆破

火药爆炸、放炮、物体打击、坍塌

10

一次装药量大于50kg(含)的地下爆破

火药爆炸、放炮、物体打击、冒顶片帮

11

斜井开挖的爆破作业

火药爆炸、放炮、物体打击、冒顶片帮

12

竖井开挖的爆破作业

火药爆炸、放炮、物体打击、冒顶片帮

13

临近边坡的地下开挖爆破作业

火药爆炸、放炮、物体打击、坍塌

14

灌浆工程

采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灌浆

中毒或其他伤害

15

斜井、竖井开挖

提升系统行程大于20m(含)

高处坠落

16

大于20m(含)的沉井工程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7

混凝土生产工程

制冷车间的液氨制冷系统

中毒、爆炸

18

施工作业类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19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20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21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22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23

使用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

爆炸、中毒或其他伤害

24

建筑物拆除工程

采取机械拆除,拆除高度大于10m;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作业;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作业

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25

围堰拆除作业

坍塌

26

爆破拆除作业

爆炸、物体打击

27

降排水

降排水工程

淹溺

28

机械设备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29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

30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作业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

31

设施场所类

存弃渣场

弃渣堆下方有生活区或办公区

坍塌

32

基坑

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深基坑作业,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深基坑作业

坍塌、高处坠落

33

油库

油罐区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火灾、爆炸

34

材料设备仓库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爆炸

35

设施场所类

供电系统

临时用电工程

触电

36

隧洞

浅埋隧洞

坍塌

37

围堰

围堰工程

淹溺

38

作业环境类

超标准洪水、粉尘

超标准洪水

淹溺、火药爆炸

39

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泄漏环境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中毒或其他伤害

40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中毒或其他伤害

41

其他

营地选址

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可能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的危险区域

坍塌、淹溺、物体打击

42

其他单项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坍塌

43

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坍塌

7.1-2   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等级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危险源

一般危险源

LEC法取值范围

风险等级范围

标示

颜色

L

E

C

D

1

施工

作业类

明挖施工

有堆渣的挖掘作业

堆渣高度小于10m的挖掘作业

3

2

7

42

蓝色

2

土方边坡开挖作业

土方边坡高度小于30m的开挖作业

3

2

7

42

蓝色

3

石方边坡开挖作业

石方边坡高度小于50m的开挖作业

3

2

7

42

蓝色

4

洞挖施工

洞室开挖

断面小于20m2或单洞长度小于50m以及非地质缺陷开挖;地应力小于20MPa或小于岩石强度的1/5或埋深小于500m部位的作业;非重大风险源所列内容的普通洞挖

3

1

7

21

蓝色

5

洞室支护

能及时支护的部位

1

2

7

14

蓝色

6

石方爆破

石方明挖的爆破作业

一次装药量小于200kg的爆破

3

3

7

63

蓝色

7

石方洞挖的爆破作业

一次装药量小于50kg的地下爆破;非重大风险源所列内容的普通爆破

1

2

15

30

蓝色

8

填筑工程

截流工程

截流工程

3

3

15

135

一般

黄色

9

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

1

2

7

14

蓝色

10

大坝工程

大坝工程

3

2

15

90

一般

黄色

11

采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灌浆;廊道内灌浆

非采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灌浆,廊道内灌浆

3

3

7

63

蓝色

12

灌浆工程

灌注桩施工,旋挖桩施工,防渗墙施工

灌注桩施工,旋挖桩施工,防渗墙施工

3

3

3

27

蓝色

13

斜井、竖井开挖

井筒衬砌部分

井筒衬砌

3

3

3

27

蓝色

14

竖井提升设施

提升系统行程小于20m

3

3

7

63

蓝色

15

斜井开挖

斜井开挖

3

3

7

63

蓝色

16

竖井开挖

竖井开挖

1

3

3

9

蓝色

17

沉井工程

小于20m的沉井工程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18

天锚或地锚

天锚或地锚

6

3

7

126

一般

黄色

19

砂石料生产

砂石料破碎机

砂石料破碎机

1

6

3

18

蓝色

20

混凝土生产

混凝土拌合楼(系统)

混凝土拌合楼(系统)

3

3

7

63

蓝色

21

混凝土浇筑

利用缆机、塔带机或门机浇筑

利用缆机、塔带机或门机浇筑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22

施工

浇筑

浇筑

1

6

7

42

蓝色

23

作业类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以下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3

6

15

270

较大

橙色

24

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3

3

7

63

蓝色

25

模板工程

模板拆除

模板拆除

1

6

7

42

蓝色

26

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以下;搭设跨度10m以下;施工总荷载10kN/m以下;集中线荷载15kN/m以下;其他非重大风险源所列内容的普通模板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27

钢筋工程

运输

运输

3

3

7

63

蓝色

28

焊接

焊接

6

3

7

126

一般

黄色

29

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

1

6

3

18

蓝色

30

金属结构安装

采用常规起重设备、方法,或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下的起重吊装工程

3

3

7

63

蓝色

31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

水轮机及发电机安装

采用常规起重设备、方法,或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下的起重吊装工程

1

6

7

42

蓝色

32

安装

高空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

高空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

3

10

7

210

较大

黄色

33

建筑物拆除

一般建筑物拆除

采取机械拆除,拆除高度小于10m;其他非重大风险源所列内容的一般建筑物拆除

1

6

7

42

蓝色

34

配套电网

组立或整修杆塔

组立或整修杆塔

1

3

7

21

蓝色

35

工程

电线杆

电线杆

1

3

7

21

蓝色

36

降排水

降排水期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

降排水期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

1

6

3

18

蓝色

37

施工

降水井

降水井

3

3

3

27

蓝色

38

作业类

水上(下)作业

工程船舶改造、船舶与陆用设备组合作业

工程船舶改造、船舶与陆用设备组合作业

3

3

7

63

蓝色

39

水下焊接、爆破

水下焊接、爆破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40

潜水作业

潜水作业

3

3

7

63

蓝色

41

有限空间

顶管作业

顶管作业

6

6

3

108

一般

黄色

42

作业

人工挖孔桩

人工挖孔桩

3

3

7

63

蓝色

43

管道安装

管道

管道

3

3

7

63

蓝色

44

机械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45

设备类

特种设备

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运行及拆卸

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运行及拆卸

6

3

7

126

一般

黄色

46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3

3

7

63

蓝色

47

锅炉

锅炉

6

6

7

252

较大

橙色

48

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及吊装作业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作业

采用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下的起重吊装工程

6

3

7

126

一般

黄色

49

存弃渣场

弃渣堆

普通弃渣堆,下方无人作业

3

6

15

126

一般

黄色

50

基坑

基坑

开挖深度未超过5m的普通作业

3

3

15

135

一般

黄色

51

油库、油罐

汽油、柴油等油品储存区

储存量低于临界量的汽油、柴油等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52

危险化学品仓库

乙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区

储存量低于临界量的乙炔等危险化学品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53

供水系统

输水主干管

输水管道

3

3

7

63

蓝色

54

利用液氯进行消毒和用盐酸进行污水处理

利用液氯进行消毒和用盐酸进行污水处理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55

设施

高位水池

高位水池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56

场所类

通风系统

空压机房、供风管路等设施

空压机房、供风管路等设施

3

6

3

54

蓝色

57

储气罐

储气罐

3

3

7

63

蓝色

58

供电系统

变压器

变压器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59

变电站

变电站

3

6

3

54

蓝色

60

高压电缆或高压线

高压电缆或高压线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61

修理厂、

加工机械

加工机械

3

3

3

126

一般

黄色

钢筋厂、

模具厂等

62

设施

预制构件

预制构件制作

预制构件制作

3

6

3

126

一般

黄色

场所类

场所

63

施工道路、桥梁

车辆

车辆

3

3

3

27

蓝色

64

隧洞

甲烷

甲烷

3

3

3

27

蓝色

65

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

3

3

3

27

蓝色

66

作业

不良地质

不良地质地段

不良地质地段

3

6

7

27

蓝色

环境类

地段

67

潜在滑坡区

潜在滑坡区

潜在滑坡区

3

6

7

126

一般

黄色

68

粉尘

粉尘

3

3

3

27

蓝色

69

野外有毒有害气体及有毒化学品

野外有毒有害气体

野外有毒有害气体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70

泄漏环境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

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

71

具有危险性的动、植物

具有危险性的动、植物

具有危险性的动、植物

3

3

1

9

蓝色

72

其他

野外施工

高压线或不明管道

高压线或不明管道

3

3

3

27

蓝色

73

施工过程使用的临时、永久道路,桥梁、隧洞

施工过程使用的临时、永久道路,桥梁、隧洞

3

6

3

54

蓝色

74

施工期地质勘探

施工期地质勘探

3

3

3

27

蓝色

75

消防安全

可燃物的堆放与使用

可燃物的堆放与使用

3

3

3

27

蓝色

76

生活区用电、明火

生活区用电、明火

1

6

3

18

蓝色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2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应急物资储备清

品名

单位

库存数量

存放地点

数量

保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天堂伞

70

2号仓库

70

胡琨明

19922927881

海洋王照明灯

4

2号仓库

4

胡琨明

19922927881

雨靴

75

2号仓库

75

胡琨明

19922927881

救生抛投器

5

2号仓库

5

胡琨明

19922927881

多功能移动照明

2

2号仓库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多功能升降照明

1

2号仓库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数码发电机

9

2号仓库

9

胡琨明

19922927881

电线插线板

12

2号仓库

12

胡琨明

19922927881

传真机

12

2号仓库

1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插线板

12

2号仓库

12

胡琨明

19922927881

微型防爆电筒

50

2号仓库

50

胡琨明

19922927881

喊话器

6

2号仓库

6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持扩音器

6

2号仓库

6

胡琨明

19922927881

轻便式多功能强光灯

1

2号仓库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汽车金卤灯

1

2号仓库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强光电筒

17

2号仓库

17

胡琨明

19922927881

激光测距仪

3

2号仓库

3

胡琨明

19922927881

双面方位灯

1

2号仓库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尼康单反相机

2

2号仓库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望远镜

4

2号仓库

4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摇式工作巡查灯

6

2号仓库

6

胡琨明

19922927881

安全带

20

2号仓库

20

胡琨明

19922927881

防潮垫

12

2号仓库

12

胡琨明

19922927881

对讲机

8

2号仓库

8

胡琨明

19922927881

全方位发电伸缩照明灯

5

2号仓库

5

胡琨明

19922927881

一体式抽水泵

2

2号仓库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一体式抽水机水带

8

2号仓库

8

胡琨明

19922927881

高扬程水泵

2

2号仓库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高扬程水泵水带

4

2号仓库

4

胡琨明

19922927881

普通离心泵

11

2号仓库

11

胡琨明

19922927881

离心泵水带

52

2号仓库

5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救生绳

21

2号仓库

21

胡琨明

19922927881

胶鞋

96

2号仓库

96

胡琨明

19922927881

雨靴

5

2号仓库

5

胡琨明

19922927881

自动雨伞

57

2号仓库

57

胡琨明

19922927881

小型扩音器

11

2号仓库

11

胡琨明

19922927881

高强度安全带

5

2号仓库

5

胡琨明

19922927881

充电吊灯

4

2号仓库

4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摇报警器

3

2号仓库

3

胡琨明

19922927881

探照灯

3

2号仓库

3

胡琨明

19922927881

中海达GPS(大)

2

2号仓库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中海达GPS(小)

1

2号仓库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前运袋

6

2号仓库

6

胡琨明

19922927881

应急包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迷彩应急包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喊话器(大)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喊话器(小)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带线充电宝

9

办公室

9

胡琨明

19922927881

微型防爆头灯

17

办公室

17

胡琨明

19922927881

巡检电筒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卫星电话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GPS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电筒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移动电源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多功能扩音器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双面方位灯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望远镜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双童电筒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多功能电筒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中海达GPS(大)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摇充电电筒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海能达对讲机(短天线)

13

办公室

13

胡琨明

19922927881

海能达对讲机(长天线)

10

办公室

10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轻便式多功能强光灯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2

办公室

2

胡琨明

19922927881

激光测距仪

1

办公室

1

胡琨明

19922927881


7.3格式化文本

7.3-1应急信息接受处理表

报告部门

报告人

接受部门

接受人

向上一级汇报

汇报人

上级接受部门

接受人

接受时间

上报时间

应急事件简述

处理经过

人员伤害情况

领导意见

应急事件

关闭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3-2突发事件报告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第一次报告    后续报告(第一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事故/事件简题

信息来源

事故/事件起止时间

分。

基本经过(事故/事件发生、扩大和采取措施、初步原因判断):

事故/事件后果(伤亡情况、停电影响、设备损坏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初步估计: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3-3应急演练记录表

编号:

演练名称

演练类别

组织单位

参与人员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前安全培训

演练内容

演练过程描述

演练

效果

评估

人员到位情况

物资到位情况

协调组织情况

实战效果评价

存在问题和

改进措施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3-4年度演练统计表

序号

演练名称

演练类别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内容

组织单位

参演人员

备注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4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7.4-1水利局内部应急联系电话统计表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手机号

张昭源

党组书记、局长

13908331213

蒋黎霞

副局长

13368379111

党组成员、副局长

17783835377

李浩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19122698260

党组成员、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主任

15223457599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唐志勇

财务科科长

工程师

13996081168

水利科科长兼供水工作管理站站长

15923068808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鸿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13983799555

付成龙

规划建设科科长

15215242768

法制审计和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工程师

13896086803

河库管理科科长

18580623262

河长制科科长

13527536888

水文管理科科长

工程师

15823450161

陈良伟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13527504555

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 科长

15823079571

李小兵

提灌工程管理科科长

13628306522

水资源科科长

高级工程师

13996468883

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

高级工程师

13667659336

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13996077156

妇委会主任

18623570808

团支部书记

15223370879

机关党委副书记

13640539500

柴德贤

移民工作管理站副站长

15202375308

从刊水库管理所所长

13709428799

青云水库管理所所长

13640569966

大石桥水库管理所所长

13668060539

匡增友

铜车坝水库管理所所长

13883498394

              7.4-2政府部门、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区政府办

44551693

2

区应急办

44551693

3

区发展改革委

85118715

4

区经济信息委

85115001

5

区公安局

44551762

6

区民政局

44578399

7

区司法局

44577810

8

区财政局

44568743

9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4551570

10

区生态环境局

81658965

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44576317

13

区城管局

44568099

14

区交通局

44590900

15

区农业农村委

44551248

16

区卫生健康委

44551231

17

区应急局

45640012

18

区国资委

44577522

19

区信访办

44573766

20

区检察院

44591345

21

区法院

44598022

22

总工会

44551508

23

区人民医院

44551535

24

区中医院

44551551

25

消防电话

119

26

治安电话

110

27

急救电话

120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4-3应急专家联系电话

部门

职称

电话

隆小波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996082279

王健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709428712

全真六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637709799

陶华忠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044868

谭敏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667659336

王力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468883

田达骞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5923191129

张娟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8996023318

龙永高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609421760

付艳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752962228

王国容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116619

杨聃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079977

代勇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883683338

徐艳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637883636

张琼花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512356808

唐志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996081168

周南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983268673

李凤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83372591

田甜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96086803

陈良伟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527504555

徐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668060218

杨裡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5823450161

李智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83187003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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