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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水〔2023〕187号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3-10-19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预案版本号:TNSLYA-2021-01

                 发布时间:20215

                  实施时间:20215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编制

                      20215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标准

1.3.2有关文件资料

1.4适用范围

1.5响应分级

1.5.1 Ⅲ级响应(单位)

1.5.2 Ⅱ级响应(局级)

1.5.3 Ⅰ级响应(区级)

1.5.4分级响应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2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2.2.1机关部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2.2.2事业单位应急工作职责

2.3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3.2局机关指挥部职责

2.3.3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职责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3.2.2响应准备

3.2.3预警解除

3.3响应启动

3.3.1初期响应

3.3.2报告上级部门

3.3.3协调应急资源

3.3.4应急过程后勤及财力保障

3.3.5信息公开

3.4应急处置

3.5应急支援

3.6响应终止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4.2事故现场清理

4.3事故调查处理

4.4应急救援评估、总结

4.5档案资料管理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队伍保障

5.3物资装备保障

5.4其他保障

5.4.1应急资金保障

5.4.2技术保障

6应急预案管理

6.1应急培训

6.2应急演练

6.3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

6.4应急预案备案

7附件

7.1水利局基本情况

7.1.1单位职能

7.1.2机构设置情况

7.1.3潼南区地质、水文、气候概述

7.2水利局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结果

7.3应急预案体系与衔接

7.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7.5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7.6格式化文本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及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观念和意识,建立科学、统一、规范、高效的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创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的事故应急防范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战结合

把安全事故预防作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救援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应急响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发生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条块结合,资源整合,达到事故救援迅速、高效的救援效果。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

7)《重庆市突发事故应对条例》(20129号市人大公告)

8)《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01537号市人大公告)

9)《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重庆市潼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办监督函[2018]1693号)

14)《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办监督函[2019]1486号)

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201114号)

16)《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2号令)

17)《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安办〔2020110号)

1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

1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1.3.2有关文件资料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分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行业管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站运行、水文监测、河道采砂等单位在施工、作业、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响应分级

按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和应急救援能力,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三个级别,其中第级为单位级(单位),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应对;第级为局级,由潼南区水利局牵头应对;第级区级(社会联动),由区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牵头应对。

1.5.1 Ⅲ级响应(单位级)

适用于事故程度较轻、影响范围小、造成的后果轻(无人员重伤、死亡),仅依靠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能够控制险情的事故。当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初期,由本单位组织员工对事故进行有较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发生初期。

1.5.2 Ⅱ级响应(局级)

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相对较大,影响范围相对较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一般事故(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单靠单位的应急力量无法控制事态发展,事故继续扩展有可能造成更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局级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同时启动与区应急局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1.5.3 Ⅰ级响应(区级)

适用于经级先期救援和级应急救援未能控制事态发展,事故继续扩展有可能造成更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需启动区级应急救援预案,依靠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援的事故。

1.5.4分级响应机制

将事故分为一级险情、二级险情和三级险情。一级险情最大,要靠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和社会联动才能救援的险情;二级险情是只靠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就能救援的险情;三级险情最小,仅靠事故单位应急力量就能救援的险情。在险情救援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级变二级、二级变一级的迅速转变,还可能产生次生或衍生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随时处于戒备状态,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的扩展和控制事态能力的不足,提高应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及时改变应急响应行动。

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单位应急力量先期控制救援,先期处理的同时要向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适时报告事态发展的情况和救援进度效果。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要随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向区政府应急办适时报告事态发展的情况和救援进度效果。区政府应急办做好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和组织社会增援的准备。事故险情升级的同时,应急响应要随之升级。

1.6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对重庆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结果,为满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局机关应急救援体系由潼南区水利局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专项预案、水利工程运行专项预案、农村水电站专项预案、水文监测专项预案、河道采砂专项预案等组成,同时与潼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街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1   应急预案体系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潼南区水利局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科长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应急办公室在监督科,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下表:

2.2-1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应急领导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组长

邓元洪

局长

13908355783

副组长

黄志远

副局长

13808300911

黄兴建

副局长

13996079897

陈富强

副局长

13896100909

陈渝

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主任

15223457599

成员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唐志勇

财务科科长

13996081168

水利科长

兼供水工作管理站站长

15923068808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鸿

水资源科科长

13983799555

付成龙

规划建设科科长

15215242768

廖年幹

法制审计审批科科长

兼大石桥水库所长

13509427799

陶华忠

河库管理科科长

13996044868

河长制科科长

13527536888

水文管理科科长

15823450161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15023165510

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科长

13996468883

提灌工程管理科科长

13896086803

龙永高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13609421760

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

13667659336

丁继明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站站长

15998991399

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13996077156

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科长

兼妇委会主任

18623570808

机关党委副书记

13996079977

柴德贤

移民工作管理站副站长

兼团支部书记

15202375308

从刊水库管理所所长

13709428799

全真六

青云水库管理所所长

13637709799

匡增友

铜车坝水库管理所所长

13883498394

为了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局机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机关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机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和资源调度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名单如下:

2.2-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应急领导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指挥长

黄兴建

分管机关副局长

13996079897

副指挥长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舒适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付成龙

规划建设科科长

15215242768

综合组

组长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副组长

徐远勤

办公室副主任

18223066681

成员

余佳

办公室副主任

13640539500

蔡勇

办公室副主任

13983087535

资源调度组

组长

舒适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副组长

周璇

13668060539

成员

邓迎春

13452027371

王国容

13996116619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相关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责任科室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担任。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下设抢险救援组、通讯保障组、治安警戒组和善后处理组。

2应急组织机构图

2.2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2.2.1机关部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1、行政办公室应急职责

负责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体系,确保事故应急通讯畅通,协助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等;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财务科应急职责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经费预算、提取和管理,保障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需求;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3、水利科应急职责

负责指导农村水电站、水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牵头负责涉及农村水利工程、涉河建设项目和农村水电站等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4、监督科应急职责

    负责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河道采砂、水文监测等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负责牵头组建应急救援队,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事故应急资源数据库,保证事故应急救援需要;事故发生时,牵头组织事故警戒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等;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5、其他科室应急职责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2事业单位应急工作职责

   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是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应组建事故应急组织,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急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督促下属单位组建现场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

2)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未排除前应停止作业和撤出危险区人员,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报告;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先期救援,抢救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4)保护事故现场状况,如因抢救伤亡人员无法保护事故现场的,应进行事故现场拍照、录相和记录,为事后的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5)事故发生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和其他负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6)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和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7)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为事故调查组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2.3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事故的现场救援,布置、检查、协调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紧急情况或区政府指令,发布预警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应急救援行动;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联络,调度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或请求有关方面援助;掌握和发布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暂停和终止事项;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善后恢复;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2.3.2局机关指挥部职责

局机关指挥部是我局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方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搜集、掌握和上报救援信息;根据事故现场发展和救援态势,研究制定和适时完善、补充应急救援方案和救援指导意见;根据事故现场需求,查询和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时刻保持与现场的联系,跟踪救援的整个过程,实现与现场的紧密协同。

1、综合组职责

主要负责内、外信息报送和指令传达,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市水利局报告事故信息和救援情况;负责传达区委、区政府、市水利局指示;配合现场指挥部做好内、外的联络通信工作;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媒体应对;按指挥部指令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收集与发布,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认真履行机关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2、资源调度组职责

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负责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器材等资源的检索、协调与调度,协调跨区域、跨行业应急专家和应急资源;并及时组织运送到事故救援现场。

2.3.3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职责

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组事故现场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工作。分析判明事故原因,分析研判事故演变趋势和后果预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实施伤亡人员施救和事故态势控制,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救援提供咨询。

    1、抢险救援组职责

    迅速开展侦检、监测,及时查明事故初步原因和损害情况,判明危险范围和趋势;按现场救援方案和程序实施救援行动,及时搜救伤亡人员和控制事故态势的发展和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实时向机关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和救援情况;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相、记录取证,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提出应急救援终止建议;认真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2、通讯保障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保持事故现场工作组与区应急办、机关应急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态势和应急救援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应急救援指令,认真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3、治安警戒组职责

    根据事故影响范围,设置警戒区,布置岗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组织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群众疏散,并维持疏散群众秩序;对事故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社会秩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引导抢险车辆行驶路线;对事故涉案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履行现场应急指挥部临时指令的其他工作。

4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尽快恢复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协助配合受伤人员的治疗、死亡人员的保险理赔、救援补偿、慰问抚恤、矛盾纠纷化解等。


3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骤见下图:

3   应急响应基本流程图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接到事故第一发现人报告,并研判为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图4规定的程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报告可用电话口头初报。应急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必要时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影音、影像等形式。

2、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3、在应急处置或预警过程中,事故现场指定专职信息报送人(若有更替,应通知应急局应急领导小组),从事故报告时间算起,每隔1小时向应急办公室联系人短信或电话报送现场情况一次,主要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若如进展,则发送无进展字样,直至处置结束。

4应急报告流程图

3.1.2信息处置与研判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故进行 研判,作出预警或应急响应启动的决策:

1、当未达到启动条件时,下达预警指令,按照本预案3.2章节的要求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2、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人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局级应急响应(响应启动短信模版:单位发生XX事故,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局X级应急响应),下达应急指令(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令下达程序见图5),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5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2响应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进入事故预警状态后,应开展的响应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指令事故单位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相关应急工作组进入预警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持续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态发展及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3)协调相关专家做好前往现场的准备;

4)协调应急资源,做好调配准备;

5)做好对外信息公开和起草上报材料的准备;

6)做好与现场相关信息的传递工作。

3.2.3预警解除

根据更新信息进行预测、判断是否解除预警,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预警解除。

3.3响应启动

3.3.1初期响应

1、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明确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召开应急会议;

2)通报事故情况;

3)明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4)明确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和任务;

5)初步判断所需调配的内外部应急资源;

6)确定信息上报的有关部门和内容。

2、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适时安排后续工作。

3、建立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沟通、传达相关信息。

4、各应急工作组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将负责的工作情况及决定报告现场指挥部。

3.3.2报告上级部门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先期救援情况。区应急办、区水利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社会公众、事发单位可直接通过“110”报警电话、政府公开电话等报警;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救援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救援信息应适时报告。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救援采取的措施、投入的救援力量编成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上级增援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原则,第一时间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简要信息,随后报告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救援效果等,并根据事故进程依照有关规范不间断地做好后续信息报送工作。

3.3.3协调应急资源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事态及需求,及时组织调配、协调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及物资,并研究确定是否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家赶赴现场。

2、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备物资渠道:

1)下属各单位应急物资、协议应急抢险机构;

2)区域联防单位;

3)地方政府。

3.3.4应急过程后勤及财力保障

1、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通畅,并确保现场抢险工作实时记录(采用文字、照片等多种方式)并归档。

2、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按照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落实应急资金等事宜。

3.3.5信息公开

1、新闻媒体沟通、信息发布

1)水利局新闻发言人是经授权代表潼南区水利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的人员。特殊情况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或授权现场指挥部指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

2)当发生级及以上事故时,应在接到事故初报后1小时内完成新闻稿的草拟和送审,综合组应及时开展工作制定信息发布的具体方案,确定参加发布会的主要媒体名单,公布信息发布的时间和场所;

3)首次新闻发布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以及对人员、环境、社会的影响,应急处置阶段性进展情况;

4)在新闻发布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2、内部人员信息告知的要求

当事故发生后,采用内部网站、内部宣传材料等渠道或信息沟通会等方式对内部人员告知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齐心协力,共同应对事故。

3、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的告知要求

当发生事故后,水利局及各单位相关部门应尽可能及时地向受到影响的相关方告知有关情况。

3.4应急处置

1、人员搜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开展救援工作;发现人员被困时,及时搜救脱离危险区域,迅速调集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实施诊断治疗或及时将重症伤员向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转运,掌握救治进展情况;视情况增派医疗专家、调配急需药物等;做好伤员心理抚慰。搜救过程中要避免对人员造成次生伤害。

2、事态控制。组织救援队伍、调集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调集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控制事故事态发展;在救援行动中注意收集事故发生证据,用拍照、录相、记录等手段进行记录,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现场管控。及时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设立警戒线封锁现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对事发地及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控疏导,防止交通堵塞瘫痪;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

4、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治安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滋事、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化解、情绪安抚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3.5应急支援

1、事发单位是应对事故先期处置的责任主体,在应急处置初期,现场值班领导有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可立即下达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2、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事发现场最高职位者担任现场指挥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及疏散周边人员、封锁危险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态超出本级应急能力或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单位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救援,听从上级单位安排。

4、在上级单位领导赶到现场后,事发单位应将指挥权移交现场最高行政职务者;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赶到现场后,现场指挥权应移交政府,服从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3.6响应终止

当确认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危险完全消除,事故引发的危险状态得到彻底控制,已无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响应可以终止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终止方式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人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响应终止短信模版 :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终止局级应急响应)。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在事故中或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受伤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在水利局、当地政府及劳动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抚恤、补偿和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在应急救援中造成的当地人民群众财产、工具、农作物等的损失和破坏要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清理和赔偿;因事故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的,应做好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事故后的社会稳定。

4.2事故现场清理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恢复。对事故救援过程中造成的各种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恢复生态环境;填平开挖的地面、疏通堵塞的沟渠、修复破坏的道路;对危险化学品救援现场要进行地面稀释和覆盖处理;对有毒有害物质救援现场要进行杀菌无害化处理;对经相关处理后仍不能确保安全的应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划定危险警戒区,禁止人、畜进入,防止因事故救援场所清理不彻底而造成对人、畜的危害和后续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4.3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后果和责任等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大小、造成的危害大小等分为单位调查处理、区级调查处理、市级调查处理和国家级调查处理。属于本单位调查处理的事故,单位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属于上级政府组织的调查处理,单位应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救援和造成的危害情况,并如实提交事故发生和救援的相关影、相和记录资料。

4.4应急救援评估、总结

事故救援结束后,单位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对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估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成效,总结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各个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4.5档案资料管理

事故处理结束后,单位要安排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影像、现场记录、监测和应急救援评估总结资料,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或上级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建立专门档案存档备查。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编制水利局内部各部门、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应急通讯录,收集编制区政府应急办、当地政府应急办、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单位、专业应急队伍等通讯录,下发至所有职工。

5.2应急队伍保障

为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得到迅速、有效救援,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成员应考虑由多种技能的人员组成,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素质。当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为保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的补充,实行应急救援全员培训、演练,使职工都懂得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都能掌握应急救援的技能,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利用当地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衔接,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5.3物资装备保障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应按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提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采购、储备清单,由专门部门组织采购。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应储备在专门的地方,以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到事故救援现场。应急装备物资应按类型、性能定置摆放,建立台帐,实行专人管理、统一调动。应急装备物资原则上只能用于生产安全施工应急救援、严禁挪用。特殊情况下确需动用时,要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对损坏或消耗的应立即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理人员要对应急装备物资的流失负责。应急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种类、品种、数量和质量的齐备和完好。

    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区政府应急办、当地政府应急办、环保、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及其他社会应急组织衔接,充分了解其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台帐,互通通讯联络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做到相互支援、资源共享。

5.4其他保障

5.4.1应急资金保障

水利局和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每年年初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装备物资采购、应急管理、应急培训、演练和宣传等所需经费进行预算,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列入年度预算,并按规定提取。应急资金应按需求进度逐步到位,实行专账、专储、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经费必须及时到位。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人员应对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保证应急专项资金的安全负责。

5.4.2技术保障

为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确保达到最佳救援效果,并避免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防止应急救援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等。水利局应组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库的成员应由市内、区内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库成员的专业技术种类和管理技术种类应尽量广泛。专家库成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了解应急救援实战场景。

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区政府应急办、公安、应急、消防、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及其他社会应急组织衔接,充分了解其相关技术、管理专业人员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台帐,互通通讯联络方式,做到心中有数,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做到相互支援、资源共享。


6应急预案管理

6.1应急培训

水利局应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单位培训规划和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制专门的应急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每年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因素,发生事故的各种可能,各种事故的救援措施,应急救援的程序以及在应急救援中各自承担职责等,并采用专栏、板报、宣传资料、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加大应急宣传力度,提高单位员工的应急救援意识、责任意识和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6.2应急演练

    为了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和可靠性;通过事故救援实战场景使应急救援队员明确自己的应急救援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取得应急预案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依据。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规定,应急预案演练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应由局级组织,每次预案演练后应由组织单位填写演练记录,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演练评估,总结演练的经验和教训,找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预案的修订提供依据。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6.3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

按规定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如预案的组成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适时进行修订更新,实现可持续改进。

6.4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区相关部门备案。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附件

7.1水利局基本情况

7.1.1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行业行政监察、廉政建设、信访举报、审计监督工作。

2、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中取用水及其他取用水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调查评价。依法开展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负责水资源论证、水电开发权出让、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批或转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审查、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改变水利工程主要用途或还耕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以及水利工程规程和规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全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和河道岸线利用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综合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并审批发放采砂许可证;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围垦河道的审查许可,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项验收工作;负责河道堤防护岸工程建设、管理以及河道清障工作;负责跨行政区域河道管理的协调。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城镇供水、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机电灌排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设施审批工作。

7、负责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水利(水文)设施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水文)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批和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及措施,组织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江河水库的防汛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中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负责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审批工作;负责涉水项目及规划的水文资料审核工作。

11、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管;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科技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鉴定验收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1.2机构设置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是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技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运行管理科(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资源科(节水科)、水利科、监督科、法制审计审批科。

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河库管理科、水文管理科、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河长制科、提灌工程管理科、从刊水库管理所、青云水库管理所、大石桥水库管理所、铜车坝水库管理所)、水利工作管理站、水土保持管理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移民工作管理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站、水利行政执法支队、供水工作管理站。

7.1.3潼南区地质、水文、气候概述

潼南区位于长江上游地区、四川盆地东部、重庆西北部,地处渝蓉直线经济走廊。涪江下游,东邻合川区、铜梁区,南接大足区,西连四川省安岳县、安居区、船山区,北与四川省蓬溪县、武胜县相邻,与四川省嘉陵区相望。地跨东经105°31′41″至106°00′20″、北纬29°47′33″至30°26′28″之间。东西阔47公里,南北距72公里,幅员面积1583平方公里。

潼南区属盆地浅丘地区,海拔在300450米之间;其中丘陵面积达1256.11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79.4%,河谷面积122.67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7.8%,台地面积74.87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7%

潼南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9℃,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7℃,极低温为-3.8℃;无霜期长,年平均霜期仅5.5天。年均降雨量为99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228.4小时。气象灾害主要有干旱、低温、阴雨、洪涝、冰雹、大风、霜冻等。2015年降水量1023.4毫米,平均气温18.5℃,下雨天数140天。

潼南区水资源丰富,涪江、琼江贯穿区境,流程达194公里,涪江年径流总量达145.2亿立方米,琼江年径流总量为8.4亿立方米。另有大小溪河73条,呈树枝状排列;有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16座、小二型55座。

7.2水利局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结果

7.2-1事故类型分析一览表

序号

事故类型

影响范围

发生可能性

1

水灾

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经济损失;社会稳定等。

根据潼南地区所处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特点,因洪水造成水灾的可能性较大。

2

溃坝

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经济损失;社会稳定等。

根据潼南区境内现有各水坝的现状,小二型水库以上发生溃坝事故的可能很小;少数山平塘因分散偏远管理不到位发生溃坝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3

塌方

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经济损失;社会稳定等。

根据潼南地区所处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特点,因暴雨造成较大塌方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4

高处坠落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

因引发高处坠落的因素较多,发生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5

物体打击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

因引发物体打击的因素较多,发生物体打击一般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6

坍塌事故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社会稳定等。

因引发坍塌事故的因素较多,发生坍塌较大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7

机械伤害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等。

发生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8

触电伤害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等。

发生一般触电伤害事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9

起重伤害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等。

发生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10

火灾

施工进度、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等。

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11

车辆伤害

经济损失。

在施工现场或生产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小。

12

淹溺

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等。

发生淹溺事故的可能性是有的,但不经常。

7.2-2风险评估结果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重大危险源(项)

一般危险源(项)

风险分级(项)

重大

较大

一般

1

水利工程施工

43

76

43

3

25

48

2

水利工程运行

水库

26

100

26

12

42

46

水闸

18

106

18

11

55

50

3

农村水电站

电站

12

102

12

1

46

55

泵站

11

106

11

5

56

45

4

河道采砂

0

29

0

0

9

20

5

水文监测

0

7

0

1

3

3

7.3应急预案体系与衔接

根据对重庆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结果,为满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局机关应急救援体系由潼南区水利局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专项预案、水利工程运行专项预案、农村水电站专项预案、水文监测专项预案、河道采砂专项预案等组成,同时与潼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街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6 应急预案体系图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7.4-1水利局机关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登记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库存

单位

领用数量

剩余数量

管理信息

存放地点

管理人

电话

1

巡堤查险灯具

20

2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2

汽油发电机

2

2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3

升降照明灯

2

2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4

救生衣

200

20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5

编织袋

20000

2000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6

雨靴

20

2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7

雨伞

30

3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8

铁锹

50

50

潼南区水利局办公大楼楼底库房

张治国

13983731783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5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7.5-1水利局内部应急联系电话统计表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手机号

邓元洪

党组书记、局长

13908355783

黄志远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808300911

黄兴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96079897

陈富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896100909

党组成员、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主任

15223457599

卜际人

办公室主任

13608305466

唐志勇

财务科科长

工程师

13996081168

水利科长兼供水工作管理站站长

15923068808

监督科科长

15808050099

鸿

水资源科科长

13983799555

付成龙

规划建设科科长

15215242768

廖年幹

法制审计审批科科长兼大石桥水库所长

13509427799

陶华忠

河库管理科科长

高级工程师

13996044868

河长制科科长

13527536888

水文管理科科长

工程师

15823450161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15023165510

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科长

高级工程师

13996468883

提灌工程管理科科长

工程师

13896086803

龙永高

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高级工程师

13609421760

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

高级工程师

13667659336

丁继明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站站长

15998991399

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13996077156

水环境监测和保护科科长兼妇委会主任

18623570808

机关党委副书记

高级工程师

13996079977

柴德贤

移民工作管理站副站长兼团支部书记

15202375308

从刊水库管理所所长

13709428799

全真六

青云水库管理所所长

正高级工程师

13637709799

匡增友

铜车坝水库管理所所长

13883498394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5-2政府部门、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区政府办

44551693

2

区应急办

44551693

3

区发展改革委

85118715

4

区经济信息委

85115001

5

区公安局

44551762

6

区民政局

44578399

7

区司法局

44577810

8

区财政局

44568743

9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4551570

10

区生态环境局

81658965

12

区住房城乡建委

44576317

13

区城管局

44568099

14

区交通局

44590900

15

区农业农村委

44551248

16

区卫生健康委

44551231

17

区应急局

45640012

18

区国资委

44577522

19

区信访办

44573766

20

区检察院

44591345

21

区法院

44598022

22

总工会

44551508

23

区人民医院

44551535

24

区中医院

44551551

25

消防电话

119

26

治安电话

110

27

急救电话

120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5-3乡镇街道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办公室电话

1

梓潼街道

44551032

2

桂林街道

44590866

3

柏梓镇

44568263

4

双江镇

44860001

5

古溪镇

44210001

6

塘坝镇

44340171

7

小渡镇

44270000

8

崇龛镇

44750001

9

卧佛镇

44770393

10

龙形镇

44445116

11

太安镇

44310000

12

田家镇

44316089

13

玉溪镇

44810001

14

上和镇

44410001

15

米心镇

44815513

17

新胜镇

44760025

18

宝龙镇

44220172

19

群力镇

44817666

20

别口镇

44415051

21

花岩镇

44867023

22

五桂镇

44775666

23

寿桥镇

44275606

24

高新区管委会

44559968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5-4应急专家联系电话

部门

职称

电话

隆小波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996082279

王健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709428712

全真六

区水利局

正高级工程师

13637709799

陶华忠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044868

谭敏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667659336

王力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468883

田达骞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5923191129

张娟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8996023318

龙永高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609421760

付艳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752962228

王国容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116619

杨聃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996079977

代勇

区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13883683338

徐艳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637883636

张琼花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512356808

唐志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996081168

周南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983268673

李凤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83372591

田甜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96086803

陈良伟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527504555

徐文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668060218

杨裡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5823450161

李智

区水利局

工程师

13883187003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6格式化文本

7.6-1应急信息接受处理表

报告部门

报告人

接受部门

接受人

向上一级汇报

汇报人

上级接受部门

接受人

接受时间

上报时间

应急事件简述

处理经过

人员伤害情况

领导意见

应急事件

关闭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6.2突发事件报告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第一次报告    后续报告(第一次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事故/事件简题

信息来源

事故/事件起止时间

分。

基本经过(事故/事件发生、扩大和采取措施、初步原因判断):

事故/事件后果(伤亡情况、停电影响、设备损坏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初步估计: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6-3应急演练记录表

编号:

演练名称

演练类别

组织单位

参与人员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前安全培训

演练内容

演练过程描述

演练

效果

评估

人员到位情况

物资到位情况

协调组织情况

实战效果评价

存在问题和

改进措施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7.6-4年度演练统计表

序号

演练名称

演练类别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内容

组织单位

参演人员

备注


潼水〔2023〕187号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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