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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 2024-12-27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公告

潼南区涪江河道2024年砂石开采许可202471日至20241231日到期,截至20241212日已达到采砂许可规定的开采总量,采砂船已按规定撤出采砂区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河道采砂许可期限届满或者已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规定的开采总量的,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停止采砂行为,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公告。现将潼南区涪江《河道采砂许可证》自1218日起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

附表:潼南区涪江河道2024年砂石开采许可证注销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0241220  

附表:潼南区涪江河道2024年砂石开采许可证注销清单

序号

持证人

许可期限

采砂证号

发证单位

备注

1

重庆市铁城电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4.7.1 -2024.12.31

C5001522024-0004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2

C5001522024-0005

3

C5001522024-0006

4

C5001522024-0007

5

C5001522024-0009

6

C5001522024-0010

7

C5001522024-0011

8

C5001522024-0012

9

C5001522024-0013

10

C5001522024-0014

11

C5001522024-0015

12

2024.7.29 -2024.12.31

C5001522024-0017

13

C5001522024-0018

14

C5001522024-0019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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