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潼南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行政执法学习会4次、基层支部党员大会40余次,法治专题培训2次。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印发《关于在区水利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保障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全体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原原本本逐条学习《条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部。完成集中学习5次、专题研讨3次,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大会开展学习共9次,做到党员教育全覆盖。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2024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局98人参考均已合格。结合我局行业领域特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并根据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深化创新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依托“渝快办”平台事项库,及时承接、动态管理全局依申请办理事项,编制标准化实施清单并及时对外发布。现我局保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共141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公共服务9项;全年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共93件,公共服务71件,收缴水资源费223.05万元。
二是完成水资源费改税改革。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利部门征收水资源费改为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进一步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三是全力推行电子证照。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2项审批事项全面实行“证照分离”,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区县、市级、水利部之间平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取水许可审批已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供便利。
四是“好差评”系统服务评价落地见效。2023年共审批164件,获群众好评达513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
(三)加快执法变革,坚决做到依法执法
一是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大综合一体化。撤销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将部分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生态环境、农业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不能整合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局监督科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派驻3名行政执法人员下沉街道,指导街道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一单两库”。全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4次,随机抽取检查事项6项、检查对象15个、执法检查人员20人,形成15份检查报告表。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安全生产、河道四乱、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严格水政执法、严惩涉水乱象,2024年,先后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份,纠正水事违法违规行为16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0件,共处罚罚款2.8万元。潼南某高速公路项目违法弃渣案入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典型案例。
四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印发《2024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公告涪江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开展、协同推进行动实施,全区出动执法人员近170人次、车辆52台次,在涪江干流河道,尤其是在米心镇岳家坝采区重点敏感水域,开展打击非法采运砂行动。
(四)规范决策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现存1件在用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名义1件。并按司法局要求录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审查暨入库管理。政策措施出台前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成员黄涛律师等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实行法律顾问把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民事诉讼1件,法律建议2件,审查合同件150余件。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经党组集体讨论机制。同时邀请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法制审计、财务等科室列席党组会议,为党组依法决策提供参谋。
(五)提高监督效力,规范透明行使权力
一是坚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今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9件、政协提案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结果满意度100%。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以来未出现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将我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市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定公开事项信息194条。
(六)护航重大战略,水利建设有声有色
一是水利建设投资实现新突破。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激发水利投资放量,争取水利建设资金10.39亿元,铜车坝水库工程、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等35个项目有序推进,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7.4亿元、完成率100.5%,完成全口径水利投资19.07亿元、完成率100.3%,完成中央增发国债水利建设投资9.0261亿元、完成率100%。
二是水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签发第6号区级总河长令,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复核河道名录及基础数据,全面完成水利部、市水利局下发212个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并整改销号。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全区河长巡河4.5万余人次、11万余公里、完成率215%,发现并办结问题349个,办结率100%,涪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琼江保持Ⅲ类。印发《潼南区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方案》,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9.77%。
三是水旱灾害防御呈现新气象。健全落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3+1”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全面梳理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洪薄弱点等“八张风险清单”,实行清单动态化监管;定制中小河流24小时以上、6小时、2小时及临灾临险递进式涨水风险预警提示、洪水警报;迭代升级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管控手段和智慧化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区域监测预警一体化,成功应对琼江“7·14”、涪江“7·18”过境洪灾(水位预警误差控制在0.1-0.2米之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系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及《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有关任务,把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带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在“中国水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日”等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放映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组织机关职工集体观看民法典、宪法讲座等宣教片。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到支部讲专题党课2次,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坚定性和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三)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安全生产不折不扣。切实担负起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各类水利安全排查整治60次,查出安全隐患72条,闭环整改72条。二是矛盾纠纷信访稳定。不定期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矛盾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全面清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多方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处置化解矛盾纠纷。处置化解“民呼我为”平台反映事项64件,全系统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按期答复办结率达100%。全年无一起进京到市上访,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信访事件,总体形势较好。三是党风廉政常抓不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主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走细。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度有待加快,撤销了水行政执法专业队伍,但水利权力事项划转工作推进不足,水行政执法衔接不够。
(二)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确,出台必要性不强,内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有待完善。
(三)行政许可技术报告质量不高,反复修改时间较长,导致少量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较低,评审管理需要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坚持创新理念,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对标对表国家规划纲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工作的总抓手,认真抓实抓牢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每年度必考核事项提前进行规划并做好准备,第一时间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按照“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要求督办落实,确保各项考核任务执行到位。
(二)坚持严格执法,维护高质量发展的水事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常态化整治水利行业监管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强化“互联网+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普法先行,营造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普法,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增强水利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水利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