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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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18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潼南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续推进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一是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以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作用,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助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服务规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加快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水平。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上来,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等为平台,召开学习6次,安排4名班子成员带头谈学习体会,推动形成高质量、有收获的学习成果。

(二)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现存1件在用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名义1件。已按司法局要求录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审查及入库管理。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出台前进行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潼南区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制定《水利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文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民意调查和决策后评估,公开发布水利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水利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潼南区水利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试行)》,聘请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成员黄涛律师等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实行法律顾问把关。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1件,法律建议2件,审查合同件130余件。

(三)加强规范管理,坚决做到依法执法

一是坚持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执法过程中保证至少2名及以上在编持证执法人员开展相关行政检查、执法等工作,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充分维护当事人和执法人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水利执法部门良好形象。二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证据意识,保证程序合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保存。三是坚持持证上岗,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水利系统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线上线下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同时,对新办执法证人员,经区司法局培训考试和我局专业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证》,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才持证上岗。四是不断加大水政执法巡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河道执法巡查11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多台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1宗,罚款36.1万元,有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五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措施作为提高案件质量,构架执法责任“高压线”的有效措施,建立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所有结案案件均按照现行“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立卷。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案卷汇总表》,确保每一份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程序、归档等均合法合规。

(四)深化创新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一是简政放权降门槛。充分依托“渝快办”平台事项库,及时承接、动态管理全局依申请办理事项,编制标准化实施清单并及时对外发布。现我局保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共22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公共服务4项。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双江镇下放违反《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行政处罚等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项,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制度,重新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和水利窗口。二是放管结合提效率。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一件事”,建设项目若涉及“取水许可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中2个及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可编制一本报告、一次性申请报批,办理时限由33个工作日减少至7个工作日,所需材料从原来的15份削减至4份,削减率达73.3%。区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80%、平均跑动次数减少到0次、全程网办率提高到100%、即办率提高到12%。三是优化服务增便利。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区县级)2项审批事项已全面实行“证照分离”,其中取水许可已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区县、市级、水利部之间平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取水许可审批已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供便利。

(五)提高监督效力,规范透明行使权力

一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将我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务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市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定公开事项信息125条。二是坚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今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2件、政协提案7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监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水利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招投标等方面制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深化法治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不断提高水利普法针对性。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各党支部学习必学、必训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加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二是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第三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民法典知识竞赛网络等答题活动,以“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为契机,采取集中宣传、进学校、进企业、河小青巡河等多种线上线下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惜水爱水节水意识。三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涉及我局有关工作内容,在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总结改进当前我局“八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水利“八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利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行政许可关口,依法查处案件,强化普法教育宣传。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动态化、常态化。三是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培训,落实学法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提升行业内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和执法能力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走上大街、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广泛普法,进一步优化辖区守法、执法环境。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实际举措的能力有待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难题的定力、手段、方法不够多元化。

(三)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节水、爱水、护水”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依靠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市民对水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对于合规建设认识远远不够,对保护水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坚持创新理念,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对标对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抓手,认真抓实抓牢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每年度必须考核事项提前进行规划并做好准备,第一时间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按照“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要求督办落实,确保各项考核任务执行到位。

(二)坚持严格执法,维护高质量发展的水事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常态化整治水利行业监管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指导、培训,解决乡镇(街道)实际执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普法先行,营造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普法,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增强水利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水利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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