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潼南区司法局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案件分类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制定目的
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登记建档、案件分级分类管理和补贴发放管理,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适用对象
潼南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潼南区各司法所干部。
四、主要内容
一是制定依据、目的和原则;二是划分案件分类和补贴标准;三是案件审核和补贴发放的流程;四是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五、针对《办法》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问1:《办法》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含义?
答:《办法》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是指在区司法局备案且进入“重庆调解在线”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名录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其中,人民调解员分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兼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的人员,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专责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问2:人民调解补贴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补贴是指发放给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生活补贴费,分为发放给所有人民调解员的案件补贴和发放给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补贴。
问3:人民调解补贴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答:以案定补原则、分类补贴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
问4:人民调解案件分为哪几类、哪几个等级?
答:人民调解案件分为口头案件和书面案件两大类,口头案件不分等级,书面案件根据调解难易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简单案件、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
问5: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是口头案件15元/件,简单案件40元/件,一般案件60元/件,重大案件补贴150元/件,疑难案件补贴200元/件。重大和疑难案件经过司法确认的,增加补贴50元/件。集团案件首件补贴150元/件,其他案件40元/件。调解不成功或未录入系统的案件不予补贴。
问6:案件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是什么?
答:录入系统的案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送审,各司法所进行初审,区司法局再进行复审,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直接由区司法局审核。案件审核完成后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完成后,由区司法局将案件补贴发放至人民调解员银行账户。
问7:监督方式是什么?
答:拟发放的案件补贴情况公示的举报投诉电话;区司法局办公电话023-44577823、023-44599055;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电话,详见潼南区人民政府网站《潼南区人民调解组织基本信息公示表》。
问8:《办法》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施行?
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23-4457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