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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潼南区司法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立足“统筹法治建设、护航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定位,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法治权益的关键举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体系,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潼南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涵盖司法行政动态、法律法规解读、法律援助服务、公证业务办理等多领域信息,分别在法治资讯板块更新稿件50篇、行政复议文书公开板块更新文件40篇、工作动态更新新闻简报62篇,同时公开预算/决算6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篇、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8篇、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4篇、咨询及查询和申报服务11篇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潼南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禁止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机制,对内整合各科室业务数据、工作动态,对外关注司法行政领域前沿政策、社会热点,确保信息来源广泛且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迭代升级“法润潼南”微信公众号,重新规划信息板块架构,设“资讯矩阵”“服务地图”“普法行动”专区,页面月均访问量增长62人次,发布推文192篇,在保持用户粘度的基础上,吸引新用户,用户数量同比增长97%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通过微信公众号的互动留言功能,拓宽监督渠道,保障公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要求的细节把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利用“潼台学法”学习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邀请专业人员授课,提高全局干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策划法律知识线上问答、司法案例大家评等互动话题,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提高平台活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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